揚子晚報網12月17日訊(通訊員 蔣成璽 記者 姜天圣)7 公里路程,司機要價47元,協商后仍要求乘客支付26元,近日,一起發生在鎮江高鐵南站的不合理收費投訴,引起了交通執法部門的關注。12月15日,鎮江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聯合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站前路派出所,循著線索層層深挖、周密布控,成功查處這輛無任何營運資質的 “黑車”,以快速的響應和精準的執法回應群眾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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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上午,市交通執法支隊接到一名乘客的投訴電話,稱其剛才在高鐵南站出站后,乘坐了一輛在路邊攬客的無營運標識的私家車。短短 7 公里的行程,司機竟違規索要 47 元車費,“平時打車也就 20 塊左右,這輛車收費直接翻倍還多”,市民表示,雖經反復協商最終支付了 26 元車費,但這種“宰客”行為讓其十分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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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隊隨即啟動應急處置機制,迅速聯合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站前路派出所組成臨時行動組,對高鐵南站周邊展開摸排。由于南站通道交錯,人流車流密集,且此類“黑車”警覺性極高,一旦察覺異常便可能迅速撤離,這給精準查處車輛增加了難度。行動組兵分多路,以投訴人所述的上車點為中心,對場站周邊的停車場、輔道、隱蔽停靠點等重點區域逐一排查。
很快,執法人員發現了一輛與投訴人反映的車型、顏色完全一致的車輛,該車無任何營運標識涂裝,正停在南站附近一處臨時停車區域。“鎖定目標,行動!”執法人員兵分兩路悄悄逼近:一路負責監控車輛動態,防止駕駛員突然啟動逃離;另一路則快速核查車輛信息,確認其未接入任何正規網約車平臺。此時,駕駛員正準備回到車上,執法人員立即上前,要求其配合檢查。
經查,該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車輛也未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屬于典型的“黑車”。執法人員當即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車輛予以暫扣,后續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從接到投訴到最終查處,全程僅用了數小時,實現了“當日投訴、當日摸排、當日查處”的閉環處置。市交通執法支隊高新區大隊大隊長胡剛表示,“黑車”不僅存在隨意要價、宰客欺客等違規行為,駕駛員還缺乏專業培訓,車輛安全性能缺乏保障,安全隱患極大。下一步,他們將繼續深化與公安等部門的協作,建立快速響應聯動機制,持續保持對 “黑車” 非法營運的高壓打擊態勢。
同時,執法人員呼吁廣大市民自覺抵制 “黑車”,如遇非法營運或違規要價行為,及時保存車輛照片、付款記錄等證據,并通過 12345 政務服務熱線舉報,共同營造安全、有序、便捷的出行環境。
校對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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