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航運在線)
日前,一名印尼船員幫助五人藏在船舶錨艙內非法入境新加坡,因此被判入獄八個月和鞭刑三下。
印度尼西亞籍被告費里(Febry Iswanto,23歲)面對兩項抵觸移民法令的控狀,星期三(12月17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2025年11月9日,接獲通報的警察海岸衛隊在榜鵝島集料終端站(Pulau Punggol Aggregate Terminal)展開執法行動,逮捕一艘外國注冊拖船上的八名外籍船員,其中包括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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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料終端站主要用于建筑材料的儲存和分銷。
根據案情,被告自2024年3月25日起,受雇為印尼注冊拖船SOL1009,以及駁船SOL2317、SOL1009和SOL2317的船員。他在工作時結識名為杰弗里的同事,后者在2024年10月至11月左右,因工作表現不佳被辭退,但兩人仍保持聯系。
2025年8月31日前,杰弗里請求被告幫忙從印尼載人到新加坡,并承諾每運送一人給予150萬印尼盧比(約合630元人民幣)的酬勞。盡管被告知曉這是違反行為,但為了賺錢改裝電單車,還是答應下來。
于是,杰弗里與被告開始計劃偷渡安排和藏匿位置等細節。他們為掩蓋罪行,在溝通過程中還以“羊”的馬來語代指偷渡者。
8月28日至29日期間,當船只仍在印尼海域時,兩名不明人士乘坐舢舨登船,并藏匿在錨艙內。這艘船在8月30日抵達榜鵝島集料終端站卸載運送的花崗巖。
8月31日凌晨約2時46分左右,在夜色的掩護下,被告關閉船上的照明燈,指示兩人游泳上岸,并躲在森林里。杰弗里也告知兩人在上岸后應該去哪里。
不久后,杰弗里告知被告僅有一人抵達“安全的地方”,因此只支付100萬印尼盧比(約合420元人民幣)給被告。
2025年10月,杰弗里再度聯系被告,要求他運送三人。被告為了報酬又一次犯案,當船只抵達后,在10月26日凌晨故技重施,讓三人游泳上岸。這次,被告并未收到任何酬勞。
被告在11月9日被捕。偷渡入境的五人身份尚不明確,目前仍然在逃。
據控方指出,被告有預謀且兩次為利益犯案,在與杰弗里溝通過程中使用代號掩蓋罪行,并利用夜色降低被發現的可能。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八至十個月,以及鞭打三下。
被告求情時說,他是獨子,為家中的經濟支柱,他承諾不會再犯,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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