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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峽縣綜治中心民調委與法院協同發力繪就基層治理新圖景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這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核心要義,更是西峽縣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生動實踐。西峽縣綜治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與西峽縣人民法院強強聯合,以綜治中心為樞紐,搭建起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化解的“一站式”服務平臺,將調解與司法確認無縫銜接,既為群眾免去奔波之苦、訴訟之累,又以法治剛性保障調解成果,讓公平正義可感可及,書寫了便民利民惠民的基層治理新篇章。
矛盾化解,調解先行。西峽縣綜治中心民調委立足基層、貼近群眾,是化解民事糾紛的“第一道防線”。面對鄰里口角、債務糾紛、合同爭議等紛繁復雜的矛盾,民調委調解員主動靠前、積極介入,憑借對社情民意的精準把握和情理法交融的調解技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導當事人放下分歧、換位思考,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共識。從田間地頭的土地權屬爭議,到商鋪樓宇的經濟往來糾紛,民調委以柔性調解消融矛盾堅冰,讓許多劍拔弩張的爭議化于無形,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當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書上鄭重簽字,不僅意味著矛盾的平息,更開啟了權益保障的法治化路徑。
司法確認,為調解成果筑牢“法治護盾”。一紙調解書,如何從紙面共識轉化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西峽縣人民法院在綜治中心設立專門窗口,給出了高效便捷的答案。民調委調解成功的案件,無需當事人往返奔波于法院與綜治中心之間,可直接在綜治中心“一站式”提交司法確認申請。法院窗口工作人員快速對接、即時審核,對符合條件的調解協議,依法啟動司法確認程序,出具司法確認裁定書。這一舉措,讓調解協議獲得了與法院判決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徹底破解了“調解協議形同虛設”的難題,從根本上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便民利民,盡顯協同治理的民生溫度。綜治中心民調委與法院的聯動模式,蘊藏著多重民生利好。其一,免除訴訟費用,為群眾減輕了經濟負擔,尤其對于標的額較小的糾紛,避免了“贏了官司、虧了成本”的尷尬;其二,節省時間精力,“一站式”服務讓群眾告別了“多頭跑、來回跑”的繁瑣流程,實現了矛盾化解“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其三,高效化解矛盾,相較于冗長的訴訟程序,調解+司法確認的模式周期更短、效率更高,能第一時間定分止爭,防止矛盾激化升級。這種“調解優先、司法兜底”的糾紛解決機制,既彰顯了柔性治理的智慧,又體現了法治保障的力度,贏得了群眾的廣泛認可與贊譽。
聯調聯動聚合力,司法為民譜新篇。西峽縣綜治中心民調委與人民法院的協同發力,是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益探索。這一模式,打破了部門壁壘,整合了調解與司法資源,構建起“調解—確認—執行”的全鏈條糾紛化解閉環,真正實現了矛盾化解在基層、權益保障在身邊。未來,唯有持續深化這種協同聯動機制,不斷優化便民服務舉措,才能讓更多群眾感受到法治的溫暖與力量,為西峽縣的和諧穩定筑牢堅實的法治根基。
編輯:李海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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