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化冬季守護行動
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預防
進一步提升
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頭盔佩戴率
東營交警持續曝光
不佩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
曝光!曝光!曝光!
請大家引以為戒

1
違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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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人員:趙某某
違法時間:12月18日
違法地點:東四路與遼河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處罰結果:罰款20元
2
違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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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人員:許某某
違法時間:12月18日
違法地點:康洋路與運河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處罰結果:罰款20元
3
違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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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人員:曹某某
違法時間:12月18日
違法地點: 康洋路與運河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處罰結果:罰款20元
4
違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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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人員:劉某某
違法時間:12月18日
違法地點: 康洋路與運河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處罰結果:罰款20元
5
違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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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人員:常某某
違法時間:12月18日
違法地點: 東四路與大渡河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處罰結果:罰款20元
6
違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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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人員:張某某
違法時間:12月18日
違法地點: 東四路與大渡河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處罰結果:罰款20元
7
違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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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人員:趙某某
違法時間:12月18日
違法地點: 東四路與大渡河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處罰結果:罰款20元
8
違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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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人員:劉某
違法時間:12月18日
違法地點: 黃河路與華山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處罰結果:罰款20元
9
違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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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人員:張某某
違法時間:12月18日
違法地點: 黃河路與華山路路口
違法行為: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處罰結果:罰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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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頭盔
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不戴頭盔的死亡率遠遠高于其他因素。頭部是人體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傷害的部位,若騎乘者未佩戴安全頭盔,一旦發生事故,頭部與堅硬的路面、電線桿、行道樹碰撞,增加傷亡后果。
不闖燈
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要按照信號燈指示,下車推行、走斑馬線,盡量減少在馬路上的逗留時間;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要注意觀察,確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逆行
逆向行駛不僅影響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判斷,造成交通秩序混亂,而且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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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交警溫馨提醒
“頭”等大事
切勿忘記
請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
嚴格遵守騎行規則
遵規守法 平安回家

來源丨開發區大隊
編輯丨朱金旭
審核丨范曉輝 陳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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