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江法宣 記者 莊劍翔)近年來,城鎮飼養寵物現象日益普遍,寵物成為許多家庭的“重要成員”。寵物給家庭帶來陪伴與歡樂的同時,因管理不當引發的“涉寵”糾紛卻時有發生。如果寵物之間產生沖突后受傷,責任應由誰承擔?近日,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貓狗大戰”引發的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
小張和小劉是鄰居,小張養了一只金漸層貓咪,小劉養了兩只田園犬。此前,小張的貓玩耍時從家中跑到小劉家門口,與小劉未拴繩的兩只狗突發撕咬,田園犬因體型較大占據優勢,導致小張的貓受傷較為嚴重。
事后,小張趕緊送貓就醫,但貓咪因傷勢過重死亡,小張遂要求小劉全額賠償醫藥費和貓咪購買費用。小劉則否認貓咪是被自家狗咬傷去世,雙方情緒激烈,糾紛難以化解,小張遂訴至法院,要求小劉賠償其損失共計10000元。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全面了解案件情況。考慮到雙方系鄰居,承辦法官積極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本案中,小張放任貓咪自由出入玩耍,小劉對狗未采取牽繩等安全措施,雙方作為飼養人對損害發生均存在過錯。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聚焦雙方矛盾焦點及訴求,從法理到人情,勸導雙方互相理解、互相謙讓,并從可能造成的影響、鄰里關系的維持、減輕訴訟成本等角度出發,耐心釋法析理。最終,雙方當事人均表示各退一步,達成協議,小劉當場給付小李3000元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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