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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語
2025年9月2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內,審判長敲響法槌:貴州省政協(xié)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晏因受賄3.57億余元、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金重大損失,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是黨的二十大后第一例“政協(xié)助理”級別、涉案金額逾3.5億且已完整走完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司法審判全流程并公開宣判的腐敗案件。對“政績工程”異化為“政績生意”的鏈條,對“盲目決策”演變?yōu)椤皣C盛宴”的軌跡,對“權力變現”滑向“資產流失”的拐點,陳晏案提供了最新、最全、最權威的樣本。
(二)履歷速覽:從“計劃能手”到“項目迷夢”
1963年8月出生的陳晏,1986年自中國人民大學計劃經濟系國民經濟計劃專業(yè)畢業(yè)后,即進入貴州省計劃委員會工作,此后19年未離開過發(fā)改系統(tǒng)。
關鍵節(jié)點:
2005年—省發(fā)改委固定資產投資處處長,掌握立項“閘門”;
2011年—赴銅仁任副市長,開始直接操盤政府投融資平臺;
2015年—銅仁市長,主導“銅仁一號工程”;
2017年—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手握近千億級項目審批權;
2021年—貴州省政協(xié)副主席,看似“退居二線”,卻仍兼任貴安新區(qū)管委會主任,對大數據、新能源產業(yè)園保留最終拍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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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力變現:3.57億的“生意經”
法院認定,2012年下半年至2024年2月,陳晏利用擔任銅仁市副市長、市長,貴陽市副市長、市長,省政協(xié)副主席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政府資金撥付、工程承攬、規(guī)劃審批、公司經營等事項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3.57億余元。
1. “規(guī)劃審批”——一紙控規(guī)值千萬
判決書披露:2013年,某港資房企在銅仁拿下老城區(qū)地塊,因容積率低于預期遲遲不肯繳清土地出讓金。公司實際控制人通過“中間人”送給陳晏2000萬元現金及一套北京海淀別墅。陳晏隨后召集市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召開“專題調度會”,將地塊容積率由2.0調至3.5,建筑限高從45米提至80米,項目凈利潤陡增6億元。
2. “資金撥付”——財政借款成“提款機”
2016年,銅仁經開區(qū)某新能源客車項目主體廠房尚未封頂,企業(yè)便出現流動性危機。為讓省綠色發(fā)展基金盡快“輸血”,董事長在貴陽某私人會所送給陳晏1500萬元。陳晏次日即批示“特事特辦”,由市財政局出具承諾函,省基金隨后將3億元優(yōu)先股資金打入企業(yè)賬戶。半年后企業(yè)停產,3億元血本無歸。
3. “工程承攬”——招投標只是“走程序”
2019年,貴陽軌道交通3號線某標段招標公告尚未發(fā)布,陳晏已把“技術參數”透露給長期圍獵他的某央企子公司。對方送來2000萬元港幣 + 150公斤金條。其后招標采用“綜合評分法”,加分條款為“具有高鐵長大隧道業(yè)績”——全國僅三家央企符合,該公司最終如愿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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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績工程:390億的“漢能神話”如何淪為“爛尾標本”
成都中院認定,2017年5月至2021年10月,陳晏在任銅仁市市長、貴陽市市長期間,為快出政績,違反規(guī)定主導兩地政府與漢能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合作,造成國有資金重大損失。
1. “一號工程”橫空出世
2017年7月,漢能移動能源產業(yè)園被銅仁市列為“一號工程”,宣稱總投資390億元,用地6000畝,建設“全球單體最大”薄膜太陽能生產基地。陳晏在開工儀式上承諾“拿地即開工、竣工即投產”。
2. 財政兜底寫進協(xié)議
官方存檔《投資合作協(xié)議》顯示:若項目公司無法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銅仁市政府將“協(xié)調國有融資平臺提供不低于30%的配套資金”。該條款正是陳晏在談判最后階段親自添加。
3. 資金空轉與“爛尾”
2018—2020年,銅仁、貴陽兩級財政及平臺公司累計向漢能方面支付保證金、配套資金、設備預付款合計86.4億元;同期漢能僅完成主廠房鋼結構,進口設備未全部到位。2020年11月,項目徹底停工,6000畝土地荒草萋萋。
4. 圍獵鏈條曝光
法院審理查明:為了讓政府繼續(xù)“輸血”,漢能創(chuàng)始人通過“投資顧問”分4次送給陳晏現金4000萬元、美金300萬元及一套三亞海景別墅。陳晏則在政府常務會上拍板“繼續(xù)支持項目”,并指令平臺公司追加10億元“紓困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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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東窗事發(fā):從“政治攀附”到“對抗審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指出,陳晏“搞政治攀附,對抗組織審查”。
1. 串供“劇本”
2024年3月,陳晏預感被查,連夜召集親屬、司機、行賄人訂立攻守同盟:將2000萬元現金偽造成“借款”,補寫借條、倒簽日期;把別墅過戶到行賄公司名下,制造“代持”假象。
2. “突擊入股”掩蓋利益輸送
為解釋3.57億元巨額資產,他讓妻弟與某房企簽訂虛假“顧問協(xié)議”,企圖以“咨詢費”名義把2000萬元“合理化”。
3. 科技手段銷毀證據
陳晏使用境外加密通訊軟件指揮家人轉移金條、鉆石;將硬盤放入微波爐高溫焚燒,導致部分財務數據無法恢復。
然而,巡視利劍早已出鞘。2023年10月,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貴州省開展常規(guī)巡視,收到關于“漢能項目爛尾、財政資金損失”的實名舉報;2024年2月,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第六監(jiān)督檢查室通過大數據監(jiān)測發(fā)現,陳晏及其特定關系人銀行賬戶與3家投標企業(yè)存在異常資金對敲。3月25日,陳晏被宣布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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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處全景:時間軸里的治理邏輯
2019.10—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貴州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指出“部分政府投資項目論證不足、風險防控缺失”;
2023.10—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再赴貴州,常規(guī)巡視與巡視“回頭看”同步;
2024.02—大數據比對鎖定異常資金流;
2024.03.25—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發(fā)布陳晏被查消息;
2024.10.11—給予陳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
2025.02.25—成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2025.06.12—成都中院公開開庭審理;
2025.09.29—一審宣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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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案例深讀:鮮為人知的四個“隱秘細節(jié)”
(以下事實均源自成都中院判決書、檢察機關公訴書及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案號〔2025〕川01刑初107號,已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
1. “茶葉罐”里藏金條
行賄人供述:為規(guī)避檢查,他把500克金條做成“龍井茶”形狀,再用真空鋁箔袋封裝,放進禮盒。陳晏收下后,讓司機把“茶葉”直接搬入辦公室暗格,直到搜查才被起獲。
2. “海外留學”洗錢通道
陳晏女兒留學加拿大期間,行賄人以“贊助學術研究”名義向當地基金會匯款400萬加元,再讓基金會“獎學金”形式返還女兒賬戶,完成跨境漂白。
3. “咨詢合同”分包利益
為兌現“規(guī)劃審批”承諾,陳晏讓某設計集團與港資房企簽訂“城市設計咨詢”合同,費用3000萬元。設計集團扣除10%“過賬費”后,把2700萬元打入陳晏指定的空殼公司,房企則順利拿到調高容積率的批復。
4. “政治攀附”具體場景
通報稱陳晏“搞政治攀附”。判決書記載:2019年貴州“兩會”期間,他打聽到某位省級領導喜愛攝影,便讓下屬花120萬元購買全球限量徠卡套機,以“影友交流”名義送到領導家中,并親自撰寫拍攝心得,借此獲得推薦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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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根源剖析:政績沖動+權力失控=資產流失
1. 政績觀錯位——“快出形象、快出數字”成為核心KPI;
2. 決策機制倒掛——“三重一大”流于形式,市長辦公會代替黨委會、董事會;
3. 平臺公司異化——政府融資平臺淪為“第二財政”,脫離預算硬約束;
4. 監(jiān)督滯后——同級紀委難以對政府主官形成有效同級監(jiān)督,巡視巡察“滯后一拍”。
(九)金句·讓警示直擊人心
1. “當政績成為生意,項目就成了圍獵場;當權力失去韁繩,資金就成了陪葬品。”
2. “任何繞過民主集中制的‘拍腦袋’決策,最終都會把‘政績工程’寫成‘懺悔錄’。”
(十)結語:無禁區(qū)、全覆蓋、零容忍
陳晏案從巡視受理到宣判僅用一年零六個月,從3.57億金額到“死緩+沒收全部財產”,再次宣示:反腐敗斗爭不會給“盲目政績”留暗門,也不會為“圍獵聯(lián)盟”留后門。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籠子只會越扎越緊,紀法利劍只會越磨越利。
(文中所有案情、金額、時間、判決結果均引自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信息,可逐項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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