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家與南博的捐贈糾紛一事, 我們根據網上的各方報道整理了一下故事的核心時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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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著名收藏家龐萊臣之孫龐增和向南京博物院無償捐贈了137件"虛齋舊藏古畫",其中包括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南博出具捐贈憑證,明確標注為明代仇英作品。
1961-1964年,南博組織兩次專家鑒定,張珩、謝稚柳等專家先后認定《江南春》為"偽作"或"假",但未通知捐贈人。
1997年,南博向江蘇省文化廳提交報告,申請將包括《江南春》在內的"不夠館藏標準"文物調劑給省文物總店。時任院長徐湖平簽字批準,徐同時兼任省文物總店法人代表。
2001年,《江南春》以《仿仇英山水卷》之名,被"顧客"以6800元價格從省文物總店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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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一幅標注為仇英《江南春》的圖卷現身北京嘉德拍賣行預展,估價8800萬元。龐增和之女龐叔令在電視直播中認出該畫,立即舉報并撤拍。
2025年12月,龐叔令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南博說明五件"消失"畫作的具體流向。國家文物局、江蘇省文旅廳相繼介入調查。
龐萊臣后人關注到的另一線索顯示,當代書畫收藏家、藝蘭齋主人陸挺,似乎成為《江南春》圖卷的后任收藏者。
2006年,陸挺之妻丁蔚文曾于《南京藝術學院學報》(美術與設計版)發布《仇英 <江南春> 卷考辯》,文中明確提到,藝蘭齋收藏的仇英《江南春》手卷,長達7米,為龐萊臣舊藏,此前一直由龐萊臣后人珍藏,并稱該手卷“得于龐氏后人”。
2025年5月初,陸挺病重去世。當月中旬,嘉德拍賣官方公眾號發文稱,仇英《江南春》手卷將現身嘉德2025春季拍賣會,并整理了這件“拍品”的收藏過程,但只記錄到“虛齋:龐元濟(即龐萊臣)后人”為止,未言及龐氏后人無償捐贈一事,也未提及南博出售及藝蘭齋的收藏。
不過,文中列舉的“拍品”相關著錄,卻包含丁蔚文所寫的《仇英 <江南春> 卷考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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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家后人觀點認為,堅持捐贈品均為珍品,不存在偽作, 質疑鑒定程序不透明,關鍵信息被大面積遮蓋, 南博擅自認定嚴重損害家族聲譽,要求南博說明包括《江南春》在內的五件畫作被認定為偽作且"劃撥、調劑"的具體流向,要么返還畫作,要么按市場價賠償1億元。
南京博物院回應強調畫作1961年和1964年兩次被專家鑒定為"偽作",1997年依照《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進行處置,程序合規,并且出示了1997年撥交清單和2001年銷售發票(6800元),承認"出于保護老同志感情考慮,未主動告知"捐贈人。
著名收藏家馬未都認為,南博應該檢討而非辯解,即便認為不真也有研究價值,不應退出收藏序列,更不應該出售;即便認定為偽作,2001年的市價也不止6800元;且90年代相關文物管理已經規定出售必須實名,現收據顯示買方為“顧客”,從源頭就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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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邏輯上看,如果如今送拍的《江南春》確為當年龐氏捐贈南博的同一幅畫作,那么要么當年鑒定為偽作是錯誤,要么如今以真跡起拍8800萬元有問題。
如果就是同一幅畫,并且還就是真跡,那南博幾十年來的一連串操作,還真就是一個巨大的現實版“古董局中局”,先“指真為假”,低價處理,再借拍賣“置之死地而后生”,高價變現。
這背后要么有巨大的認知差,讓陸挺(如果真是買家的話)當年撿了大漏,要么就有巨大的利益輸送,甚至是一條完整的文物流出利益鏈。
不過60年代尚沒有古董市場,當時的鑒定組沒有“指真為假”的動機。事實上,網絡流出的1961年11月張珩、韓慎先、謝稚柳三位專家鑒定該畫后的意見為:“江南春圖卷,偽,一般,陳鎏題引首真,后面題跋完全不對,偽做得很好,原龐家是當真的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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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分析稱,五十年代“被自愿”捐贈給文物機構的古書畫,99%都是“偽作”。1961年 張珩等在南京博物院巡回鑒定期間,共鑒定書畫51000件,準備入選全國文物機構存書畫總目的一共719件,比例僅1.41%。 剩下的50000余件書畫,最終都通過文物商店售賣。據稱,當時政策鼓勵地方將其變現,因為國家沒有那么多資源來保護99%的“偽作”和不適合館藏的文物。
歷史上,半真不假的“偽作”其實很多。作假者往往把一幅真畫拆了,把題跋、落款等做到很多幅不同的“偽作”中去,以期以假亂真。并且很多仿作本來也是時代相近的時候仿的,從紙張、用墨到風格特點都與原作相近,所以不是普遍意義上理解的現代“假貨”,但肯定也不是真跡。
因此,如今這幅送拍的畫和當年捐的,也可能并不是同一幅,也許都不是真跡,甚至真跡早已支離破碎,被拼湊到了無數“偽作”中。
關鍵在于,被列入“拍品”相關著錄的丁蔚文所寫的《仇英 <江南春> 卷考辯》。
假設送拍的就是當年捐贈的那一幅,并且這次送拍的就是陸挺相關人士(考慮到陸挺5月初去世,中旬嘉德拍賣就上架了該畫,這種可能性不低),且當年從文物商店買入的“顧客”就是他,那丁蔚文的論文就是為了洗白文物經歷而刻意隱瞞了捐贈和出售事實而編寫的。
而如果不是同一幅,那丁蔚文在論文中寫明是從龐氏手中獲得此畫,就是在為這一幅“偽作”編造身世;而她因為可能不知道龐氏《江南春》有過捐贈給南博這一段故事,無意中捅了馬蜂窩。這種情況下,問題就變成了一幅“偽作”上架拍賣行,準備以8800萬元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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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最終真相如何,基于已有事實,南京博物院陷于失信失責的處境恐怕是避免不了的了。
捐贈人捐出藏品,不論其真偽,博物院都負有信托責任,卻將其低價出售——無論今日拍賣的是否為真跡,也無論當年所捐是否為仿作,僅此行為本身就已讓民間捐贈者齒冷。
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當年的“捐贈”實質上帶有某種“收繳”性質,以至于文物機構在處置上,沒有任何道德負擔。
更深層的問題在于如果本該擔當文化遺產守護者的單位,淪為利益輸送、調包替換乃至非法洗白的通道那就更加罪無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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