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不是電影橋段,也不是小說情節,而是真真實實發生在一家國家級博物館體系里的事情,而且過程之離譜,結果之刺眼,讓人越看越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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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荒誕之處在于,它擊穿了很多人心里最后那層樸素的信任,你很難想象,有一天,會在一家頂級拍賣行的圖錄里,看見一件本該躺在國家博物館庫房里的“非賣品”,而且標價高達八千多萬。
更難接受的是,這件東西,當年是人家祖輩懷著極大的信任和熱忱,無償捐給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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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幾十年后,這份信任卻被現實狠狠抽了一記耳光,當龐氏后人偶然在拍賣行看到《江南春》這幅畫時,第一反應不是激動,而是震驚。
因為在他們的認知里,這幅畫早就和其他捐贈品一樣,編了號、入了庫,貼著“非賣品”的標簽,理應受到法律和制度的雙重保護,可現在,它卻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市場上,等待被出價、被爭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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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一名身份不明的買家,以6800元的價格,把這件“廢品”買走,再然后,它搖身一變,出現在拍賣行,估價八千多萬。
問題的關鍵,很快集中到了那次“決定生死”的鑒定上,事實上,《江南春》并不是第一次被鑒定。早在進入博物館體系時,它就接受過業內權威的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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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鑒定給出的結論,并不簡單粗暴地說“假”,而是一個相對專業、復雜的判斷:這是一件高水平的仿作,屬于“精做偽”,而且畫卷中的引首部分還被認為是真跡。
也正因為如此,它才具備研究價值和收藏價值,才會被納入體系,換句話說,這并不是一件“地攤贗品”,而是一件足以騙過當年頂級收藏家的作品。
可到了第二次鑒定,情況卻發生了微妙變化。參與鑒定的人選,已經不再是清一色的書畫鑒定權威,而是混雜了行政人員和本單位職工,專業性被稀釋,程序的獨立性也隨之下降,最終的結論,被壓縮成了一個字:“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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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當龐家后人要求查看鑒定報告時,南博提供的復印件上,除了“偽”這個關鍵結論,其余重要內容幾乎全部被打了馬賽克。
鑒定依據、討論過程、不同意見,全都看不到,這種遮遮掩掩的做法,不僅沒有消除疑問,反而讓人更加懷疑:如果流程經得起推敲,為什么不敢公開?
哪怕退一步說,就算博物館內部真的認為這件東西不符合繼續收藏的標準,是否也應該告知捐贈方后人?這不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是最基本的道義和尊重,只要提前說一聲,龐家完全可以自行取回祖傳之物,而不是眼睜睜看著它流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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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實是,沒有告知,沒有協商,只有一連串看似“合規”的內部操作,更刺痛人心的,是某些態度上的傲慢。
這種話,不僅無視事實,更是在道德上對捐贈者后人進行二次傷害,明明是博物館系統內部的問題,卻把責任和羞辱轉嫁給了捐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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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情到這里就結束,或許還能被解釋為一次嚴重失誤。但當公眾開始回看這家博物館的歷史,問題就變得更加復雜。
曾經被視為鎮館之寶的大報恩寺琉璃拱門,因為展廳高度不夠,竟然被拆掉了一層來“適配”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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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之下,如今這起《江南春》事件,更顯荒誕,當年為了18萬,被嚴懲到極致,如今,一件賬面6800元、實際可能價值數千萬的作品,卻在制度掩護下順利“流轉”,這中間的反差,不只是金額上的,而是規則執行尺度上的巨大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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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氏捐贈案之所以引發巨大反響,是因為它擊中了一個根本問題,捐贈制度還能不能被信任。
如果捐給國家的東西,可以在某個環節被輕易剔除、低價轉出、再高價變現,那還有多少人愿意把家族心血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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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方面表示,相關情況已經上報,調查正在進行。公眾當然希望看到結果,但比結果更重要的,是制度層面的修補,如果“鑒定為贗品”這條通道不被嚴格限制、透明化,那么類似的事情,遲早還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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