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魚論原創觀點,謝絕抄襲
12月20日,“成都女子家中被害案”宣判,被告梁某某被判死緩,緩期兩年執行。12月22日,此前基本沒有發聲的梁某某父親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
他對判決結果強烈不滿,認為是受到了輿論影響,被害人王紫雅媽媽一直在網上發動輿論。他說自己女兒梁某某是個善良正直的人,在路上遇到別人需要幫助都會去幫。她殺害王紫雅就是正當防衛,是王紫雅先拿門口鞋柜上的擺件傷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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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解釋了為什么沒有去找王紫雅媽媽當面道歉,是因為沒有找到合適的中間人和時機。他們有手寫道歉信,其中就有那句讓王紫雅媽媽特別氣憤的話“你女兒失去了生命 ,我女兒失去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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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父母,沒有設身處地為王紫雅媽媽著想,卻還在用他們的傲慢去評判被害者。怪不得王紫雅媽媽對他們深惡痛絕,懷疑他們是故意去某醫院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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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無視梁某某先到王紫雅家門口吐痰這些挑釁行為,卻說在梁某某眼里,王思雅就是個惡魔。他們說梁某某帶刀是為了防身,卻不說他們身為父母的失職。 別人不知道梁某某的異常,他們是知道的,為什么不在梁某某出門前拿走她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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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這對父母是為了確保自己女兒不被傷害,寧愿讓她傷害別人?反正她精神不正常 ,她可以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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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自家和王家都是只有一個孩子,發生這樣的事對兩家人都是毀滅般的打擊。 他們說梁某某不承認自己有精神病,提都不能提。一審第一次開庭時因為律師說了一句話,梁某某就當庭炒了那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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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這對父母其實是在為自己辯護,說他們管不住女兒。可是他們管不住,就放任她在小區多次騷擾別人。
父母的問題也不小啊!誰說梁某某有病呢?殺了人之后,她又什么會乖乖地跟著父母去醫院了?又乖乖地做了精神鑒定?
邏輯上就很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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