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澎湃新聞從相關渠道獲悉,《昆明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審查通過,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明確對學校食品從采購、運輸、貯存到制作進行全流程監管,在學校職責、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做了規定。
![]()
昆明市官渡區長豐學校“臭肉事件”曾引發外界廣泛關注。
條例明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和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解決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機制,準確、及時、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相關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條例規定,實行集中用餐的學校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陪餐人員應當對餐食質量、用餐環境、服務水平等進行監督,做好陪餐記錄。學校應當成立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保障家長參與招標采購、陪餐用餐、質量評價、安全檢查、收支公開等重大事項監督。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的學校應當監督其按照營業范圍經營,不得售賣假冒偽劣、過期變質等法律、法規禁止售賣的食品,不得超許可范圍經營。
在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方面,條例明確鼓勵學校食堂采用自主經營方式供餐。自主經營的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學校食堂對外承包或者委托經營的,學校應當嚴格按照招標程序統一組織招標,建立食堂承包經營管理制度,執行食堂經營者資質審查、考核評價和退出機制,依法依規與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經營方簽訂食品安全責任合同,明確雙方關于食品安全的權利和義務。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者委托經營。
條例還提及,學校食堂應當安排烹飪人員在烹飪前,對所需食材有無雜質、異物、異味等進行檢查,確保符合烹飪要求。學校在校園安全信息化建設中,應當優先在食堂食品庫房、烹飪間、備餐間、專間、留樣間、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間等重點場所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并確保正常運行,視頻留存時間不少于30天。
條例指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學校食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樣檢驗,并依據有關規定公布檢驗結果,不得免檢。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4年10月16日,昆明長豐學校食堂“臭肉事件” 引發廣泛關注,多個話題霸屏熱搜。官方經調查后通報,該批次鮮豬肉片因運輸及存儲不當導致變質變臭;學校校長和學校法定代表人免職,食堂承包經營企業處罰578萬元;由昆明市紀委監委提級督辦,對相關部門和干部進行調查處理,官渡區教育體育局局長、區教育體育局分管副局長作停職檢查處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