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高墻所圍成的“城”(與護城河合稱為城池),是中國古代一種重要的建筑形態。上至京師、省會,下至府州縣治所,通常都修筑有與其區劃級別相對應的“城”,分稱京城、省城、府城、州城、縣城。(注:少數行政區劃的治所無城,部分軍事駐地亦筑城。)
受古裝劇以及若干大城市保留的城墻景點影響,很多朋友會認為古代的城墻皆是用青磚砌成。但實際上,除了“磚城”之外,舊時尚有土城、石城等。尤其是在明代之前,縣一級的城,有很大比例是用土夯建的。
以地處膠東半島的萊陽縣為例,根據史志記載,唐永徽年間,該縣(時稱昌陽縣)治所由昌山村附近遷至現址,筑起土城;至明洪武年間,又進行復筑,材質仍為土城。直到明正德、嘉靖之際,當地才將土城改建為磚城(注:多數磚城其實是外磚包內土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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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磚城要比土城更為堅固,但造價也更高。正所謂“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一座城不可能“既省錢又堅固”。從邏輯上推斷,只有當人們認為“安全比金錢更重要”時,才會選擇造價更高但也更堅固的磚城。而當時萊陽縣之所以將“土城”改建為“磚城”,主要就是“安全方面受到了嚴重威脅”。
對此,民國版《萊陽縣志?大事記》明確記載道:“(明)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冬十月,流賊劉六等破城毀縣署。邑人都給事李鐸疏請改建磚城。”
上文中提到的“劉六”,是北直隸霸州人。正德五年,他與弟弟劉七舉兵反抗明廷,得到不少人響應。次年,其所部攻入山東地界,兵鋒直抵膠東半島,期間有不少州縣被攻下,萊陽縣即其中之一。
根據縣志記載,萊陽城在正德六年十月和正德七年三月曾兩次失陷,期間死難者眾多。其中,初次面對進攻時,“(城中)紳民拒守三晝夜,卒以眾寡不敵城陷,焚掠屠戮,死者如麻。”
當時,萊陽籍進士李鐸(弘治十五年進士,1502年,壬戌)正在朝中擔任言官(都給事中)。他聽聞故鄉發生慘劇的消息之后,痛心不已。痛定思痛,他認為萊陽以及其他相應州縣城之所以在短時間內就被攻陷,除了攻守雙方兵力相差懸殊之外,原來的土城過于脆弱也是重要因素。前車之覆,后車之鑒。因此,李鐸向朝廷建議,將包括萊陽在內的州縣土城普遍改建為磚城。
這一建議的初衷固然是好,不過萊陽縣剛剛經受戰火摧殘,元氣大傷,暫時難以籌集人力物力財力改建磚城,只能將此想法擱置。
七年之后的正德十四年(1519年),李鐸已官至大理寺少卿,他認為萊陽縣改建磚城的條件逐漸成熟。此時朝廷恰好準備選派進士出身的司迪(山西澤州人)擔任萊陽縣知縣。在司迪動身赴任之前的留京期間,李鐸便向他提及改建磚城之事,對方聽后,頗為認同。
于是,次年(正德十五年,1520年,庚辰)到任萊陽縣之后,司迪當即著手推動此事。根據史料記載,當時他曾召集萊陽紳民代表舉行了一次“動員會”。在會上,他如此說道:“汝輩往年之慘,吾甚傷之,茲欲磚汝城,以為汝障,但工程浩大,吾為汝慮,汝勿恐。”大意就是:改建磚城是為大家好,工程雖然費事,但由我在前面頂著,你們不用擔心。
在司迪的主持下,萊陽縣改建磚城工程隨即啟動。明代之際,海陽尚未建縣,萊陽縣的轄區十分遼闊,共分為十四個鄉,即:迎仙鄉、望石鄉、鳳山鄉、行村鄉、林寺鄉、嵩山鄉、青山鄉、旌旗鄉、義譚鄉、芝山鄉、嵯峨鄉、長清鄉、桃花鄉、賢古鄉;另有在城六坊,即:忠正坊、宣化坊、杏壇坊、迎仙坊、賢古坊、東北關(坊)。
當時的交通雖然不夠發達,但從史料記載來看,萊陽全縣十四個鄉都派人參與到了磚城改建工程中,即所謂“以邑之十四鄉擇以老于世故者充工長……又于本鄉各戶中三丁抽一,輪流上工”。而石頭、磚灰等建材,基本也是靠萊陽當地自足自給。
眾口難調。對待同一事物,不同的人難免看法不一。站在后世客觀評價,改建磚城顯然很有意義,但當時仍有人持反對觀點(可能是認為勞民傷財),并在工程啟動后不斷“上訪投訴”。知縣司迪頂住這些壓力,保障改建工程的有序推進。對此,史料稱:“工始興,輒有沮之者,公不之動。復有訴之上官者,又不之動。”
根據記載,萊陽縣改建磚城工程自正德十五年(1520年,庚辰)八月正式啟動,至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五月竣工。改修之后的磚城高二丈一尺、周長七里,設有十六座敵臺,女墻森然、四門堅固,與萊陽作為膠東大縣的地位相稱。(注:萊陽縣四座城門的名稱分別是,東門望石門,西門太平門,南門迎仙門,北門旌旗門。)
由于感念知縣司迪在改建磚城過程中發揮的重要作用,萊陽紳民特地在西城門上修建了一座臺子,上面供奉著司迪的肖像,相當于一座“生祠”。而等到司迪離任去世后,萊陽縣又將他供奉到名宦祠中,以示不忘恩德。
至于最早建議修建磚城的李鐸,后世也入祀萊陽鄉賢祠,得到了家鄉人民的尊崇。值得一提的是,李鐸雖然長年在朝中為官(后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但十分關心萊陽情況。當年磚城修建成功后,他專門撰寫了一篇《新修磚城記》,將前后經過詳細敘述,為后人了解這段歷史提供了重要參考。
根據《萊陽縣志》的記載,該縣修成磚城三十多年之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時任知縣牛山木等人又在原有基礎上相繼修繕。事實證明,以上舉措的確起到了未雨綢繆的效果。至明末崇禎年間,改土為磚的萊陽城曾先后經受住了兩次戰火的考驗——崇禎五年(1632年),孔有德發動登萊之亂,叛軍在圍攻萊州期間,曾派出偏師進攻萊陽,時任知縣梁衡率領軍民依托磚城抵御成功;崇禎十五年(1642年)底,入塞劫掠的清軍阿巴泰一部攻至萊陽,時任知縣陳顯際及當地士紳同樣依托磚城抵抗成功。但可惜的是,次年(崇禎十六年,1643年,癸未)初,清軍調集重兵卷土重來(且已擁有紅衣大炮等火器),最終將萊陽城攻破,當地紳民死難者眾多,此即后世史料所說的“萊陽癸未邑難”。
崇禎十六年,清軍撤退后,明朝方面的官員又將殘垣重新修補。進入清代之后,萊陽縣又多次對縣城進行修補,但周長七里、四座城門的總體格局保持不變。
到了近現代,由于歷史變遷的影響,舊有之城大多不復舊貌,萊陽縣城也不例外。根據《萊陽市志》的記載,1932年“韓劉大戰”(韓復榘和劉珍年爭奪膠東)期間,作為戰場之一的萊陽城就受到損壞,此后又經過一系列變化,周長七里的城墻最終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中。(本文作者:隋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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