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4分鐘
晚飯時分,家住重慶某小區的張先生接到朋友電話,邀約外出吃飯。想到有大餐可吃,張先生欣然赴約。
酒桌上觥籌交錯、氣氛熱烈。大家開懷暢飲,大快朵頤,吃得好不開心。
![]()
這頓飯從傍晚一直吃到深夜12點,喝得昏頭昏腦的張先生,出去上了一個廁所,回來后驚訝地發現,桌子上杯盤狼藉,但卻空無一人。
![]()
也就是說,除他以外,其他的人都腳底抹油一溜走了。
餐館自然不可能再把他放走了,這頓飯錢還要著落在他身上。
當晚連同張先生在內,吃飯的一共有10個人,一共消費了1262元。
老板要張先生結完賬才能走人。
張先生表示拒絕,他說這個飯局不是自己組織的,應該由組局者買單,而且自己也沒有這么多錢。
見他不愿付賬,老板只能打電話報警。
警察按張先生提供的電話,聯系上了所謂的組局者。
組局者說正在籌錢,現在一時拿不出來 。
老板可不管誰是組局者,他只認準了張先生。
如果張先生也跑了,他去找誰要錢。
在民警的協調下,張先生只好寫下書面承諾,按下手印,并留下身份證做抵押,承諾第2天18點以前付款。
![]()
回到家,張先生一夜沒睡好,他越想越覺得憋氣。
一般來說,像這種朋友聚餐,通常發起邀約的人都會主動買單,這是一種不成文的約定,除非事先說明了AA制。
要不就是前幾次都是他請客,這次雖然是他邀約,但我覺得盛情難卻,我就堅持主動買單。
除了主動邀約的朋友,其他幾個人張先生并不是很熟,現在經濟蕭條,錢又難賺,1200并不是一個小數目。
莫非這是一起早有預謀的霸王餐,其他人就想拿自己當冤大頭。
懷疑的種子一旦種下,就會生根發芽。
張先生告誡自己,絕不能當這個冤大頭。
到了第2天約定時間,見張先生遲遲未來付款。飯館打電話來催問,張先生反悔了,說聯系不上組局者,要等組局者轉給他錢,他才過來付款。
但現在聯系不上組局者,飯館只能追著張先生要,因為張先生寫了書面承諾,他就有義務支付這筆飯錢。
否則的話,他就是違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他和朋友之間的費用糾紛,到底是應該組局者付,還是大家AA,只能由他們自己協商了。
小編猜測,這筆賬大概率張先生是要付的,因為數目也不是太多,如果不付,就會惹上一身官司。
為這點小錢惹上一身官司,實在是得不償失。
通過這件小事,會讓張先生對”朋友”二字有著深刻的認識,看清了這9個人的真實嘴臉。
像這種沒有擔當的酒肉朋友,最好絕交,及時止損,以后有多遠躲多遠。
看了這則新聞,我只有一種感覺,原來不止我一人困難,所有人都困難呀。
全民摳索的年代,還是捂緊錢包,就在家里吃碗方便面,別想著上館子了。
老話說得好,吃人三餐,還人一席,天下就沒有免費的午餐,世上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別老想著占人家的便宜。
素材來源于紅星新聞,如果存在侵權,請聯系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