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VR陀螺
12月圣誕假期前夕,一則有關VITURE和XREAL的專利糾紛,將兩家AR頭部廠商卷入輿論和法律的中心。源引報道原文:
“德國慕尼黑第一地區法院已作出一審裁決,并當庭批準了一項臨時禁令,要求VITURE的香港經銷商Eden Future HK Limited立即停止在德國境內提供、投放市場、使用或進口相關侵權產品。”“目前,VITURE Pro已在亞馬遜德國、法國、意大利、西班牙等9個歐盟站點下架。”
很快,VITURE創始人兼CEO姜公略就在朋友圈做出回應:
“競爭與攻擊從來都不是我們的價值觀,也無法成為一家偉大公司的底蘊。VITURE全線產品在歐洲各市場均保持正常上線銷售狀態,公司年增速依然保持在100%以上。在這樣的增長中,一定會招致被超越的友商的戰術反撲。我們能做的就是堅定走自己的路,做好自己的事,忽略噪音。行業方興未艾,當共拓其勢,而非相爭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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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微信朋友圈
根據實際調查,目前在德國受到該判決限制的產品僅涉及VITURE Pro一款,且該產品在德國以外的其他歐洲國家仍有上架,并不存在報道中提及的“歐洲九國禁售”的情況。據悉VITURE方面已對該判決提出異議并提出堅決回應,事件后續影響仍待進一步發酵。
如果把整個事件放回時間線中重新審視就會發現,這場糾紛所反映出的意義,其實遠不止一場單純的商業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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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VR陀螺
XREAL起訴VITURE侵權的專利直到2025年5月才首次獲批,且目前仍處于異議期;而相關產品VITURE Pro早在2024年5月就已經正式上市。
VITURE方面回應稱:Birdbath技術本身早已發展成熟,主流方案的核心技術路徑均已包含在微軟現有的專利體系中;行業中不少類似專利,大多依賴在成熟技術上附加細節限制來申請授權,缺乏真正結構性與原理層面的創新,這類專利即便獲批,也往往存在較大的被無效風險。
與已有基礎專利相比,本案中的XREAL專利更多是在外觀與面型約束方面做出補充,并未觸及光學原理層的突破。歐洲專利局此前也對其創新性提出過質疑,其授權更多源于外觀特征的差異性;與此同時,其在國內的同族專利已悉數被駁回,也進一步說明該專利在創新價值上的穩定性仍存疑點。
更耐人尋味的是,XREAL選擇在德國發起訴訟。德國司法環境以“優先保護已授權專利”及“無效審理周期較長”著稱,往往會在一定階段形成“先執行,后討論有效性”的實際效果。在業內看來,這更像是一種具有明顯策略導向的競爭手段,而并非單純出于技術保護層面的正常維權。
與此同時,VITURE對“產品在歐洲九國下架”的傳言予以強烈反駁,明確表示VITURE全線產品依然正常銷售,并且在多個市場仍處于領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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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專利透視:“XREAL與VITURE專利糾紛案”背后的疑云
本次糾紛案涉及專利“EP3754409B1”保護核心是基于Birdbath方案的AR設備及其光學系統。
Birdbath模組的基礎架構可追溯至1972年公開的技術方案。為解決光效率低下的缺點,行業后續基于光的偏振特性,提出了結合偏振分光膜與1/4波片的Birdbath優化方案。其核心邏輯是利用偏振分光膜對不同偏振態光線的選擇性透反射特性,搭配1/4波片的偏振態轉換功能,實現光路的高效調控。該架構不僅能將虛擬光效率提升一倍,更關鍵的是可有效濾除雜散光,解決了多次反射導致的重影與對比度差問題,使Birdbath技術真正具備實用價值。
該方案對應專利于1994年公開,目前已失效,屬于行業通用技術。當前主流的Birdbath模組,都是在該方案基礎上進行細微優化迭代而來。目前市面上包括XREAL、VITURE、雷鳥、Rokid等品牌的Birdbath方案AR眼鏡,均采用這一行業通用的成熟技術,并不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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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號US9341843B2
針對眼鏡前方漏光的痛點,行業后續通過在設備前方增設額外的1/4波片與線偏振片,將前方泄漏的圓偏振光轉換為線偏振光,再通過線偏振片吸收,從而消除前方漏光,保障佩戴者的觀看私密性。該前方消漏光技術最早由ODG公司于2012年提出,對應專利號US9341843B2。由于ODG公司已不復存在,其專利資產被微軟收購,因此核心消漏光技術歸屬微軟。值得注意的是,該專利僅在美國、加拿大、德國有效;而在國內,消漏光相關專利則由模組廠商惠牛科技持有。市面上所有具備前方消漏光功能的Birdbath產品,均采用了上述核心技術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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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號EP3754409B1
通過對比本次案件涉及的專利EP3754409B1和US9341843B2,專利中的21(偏振分光膜)對應微軟專利的10204;50(1/4波片)對應微軟專利的10210;30(半反射鏡片)對應微軟專利的10212,70(消漏用1/4波片)對應微軟專利的10218;80(消漏用線偏振片)對應微軟專利的10220。
相關光學專家認為:XREAL該專利的核心技術架構與微軟專利高度重合,并不具備實質性創新。歐洲專利局針對該專利的審查報告明確指出:該專利相較于已授權專利幾乎無創新點;最終授予專利權的核心原因,是新增的面型約束特征在現有引用文獻中未被公開,因此具備獨特性。——XREAL正是通過添加一項類似外觀專利的限定,才使該專利滿足授權條件。
該專利的公示日期為2025年5月21日。歐洲專利的異議期是9個月,該專利尚在9個月的專利異議期內,任何第三方都可以提起異議。此外,XREAL在國內申請的4件與德國專利權利要求特征基本一致的同族專利,均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因此,整起所謂“專利侵權案”并不能通過慕尼黑第一地區法院的一審判決及臨時禁令做簡單的蓋棺定論。
至此,XREAL這篇專利的實際價值已經非常清晰:這是一篇對行業來說創新性不足,僅憑無關緊要的外觀結構限制提供獨特性的蟑螂專利。結合近期整起事件的時間線來看,本次起訴并非單純的技術保護,而是以打壓友商為目的攻擊。
商戰博弈:德國“雙軌制”下的閃電戰與VITURE的回應
正如前言所述,為何兩家中國AR企業的糾紛會在遙遠的德國審理?
這是因為德國作為歐洲專利保護最嚴格的國家,專利訴訟采用獨特的“雙軌制”程序架構。侵權訴訟與專利無效訴訟由不同法院審理,且前者程序遠快于后者。侵權訴訟由地區法院作為一審機構,最快可在24小時內作出裁決;而專利有效性爭議則由聯邦專利法院獨立審理。侵權訴訟一審周期通常控制在12-18個月,而無效程序平均耗時達30-48個月,即便后續無效程序推翻專利有效性,侵權判決仍將先行生效。
這意味著,即使一項專利的有效性存疑,法院也可能在專利無效程序得出結論前,先行簽發產品禁售令。利用這種“程序時差”的雙刃劍制裁,無異于惡意競爭。
針對本次訴訟,VITURE官方現已做出回應,核心觀點如下:
“1、臨時禁令并非最終判決,僅屬程序性措施。
涉訴專利在中國已被駁回,在德國同樣存在被宣告無效的重大風險。VITURE已就該臨時禁令正式提起上訴,目前仍在審理中。我們堅信涉訴產品并未侵犯任何相關專利權益。
2、VITURE Pro早于涉訴專利獲批上市。
VITURE Pro在德國的上市日期早于涉訴專利授權日期(2025年5月21日)。該專利目前仍處于異議期內,VITURE認為其缺乏合法有效的授權基礎,已正式提出專利異議,目前亦在審理之中。
3、臨時禁令效力有限且范圍受限。
該臨時初步禁令僅在德國生效,且僅涉及VITURE Pro單一產品。除德國外,VITURE Pro仍在其他歐洲國家正常銷售。
4、涉訴產品已為舊品且在訴前已售罄。
VITURE Pro屬于2024年產品,在訴訟發生前已于德國全面售罄。VITURE依法尊重法院的臨時措施,但將堅定上訴,堅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將積極回應一切不公平、不實及誤導性的指控。
5、對競爭壓力表示理解,但堅決拒絕不實攻擊。
我們理解XREAL在市場下滑中所面臨的挑戰,但堅決反對任何針對VITURE的不實指控與誤導行為。XR行業仍處早期高速發展階段,我們對此類做法深感失望。
6、行業應回歸創新本質與用戶價值。
真正應投入精力的,是推動產業創新、創造更優秀的用戶體驗,而非訴諸缺乏事實基礎的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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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IDC
筆者還了解到,臨時禁令中的VITURE Pro于2024年5月在北美上市,同年8月在國內上市,已經上市一年半,屬于電子產品的生命末期。目前,VITURE線上店鋪中銷售主力已是2025年7月上市的VITURE Luma系列。
而根據IDC近日發布的2025Q3美國AR市場銷量排名,VITURE以28.1%的市場份額奪得當季冠軍,VITURE Luma系列XR眼鏡的熱銷是取得該成績的關鍵。該系列剛剛宣布與知名游戲IP《賽博朋克2077》聯動,推出限量10000件的聯名款眼鏡。此外,VITURE Beast XR眼鏡也正在預售中。
因此,對VITURE Pro提出臨時禁售的輿論聲量意義遠大于實際打擊。
行業反思:專利“矛”與“盾”的邊界之爭
XR作為高新科技行業,創新保護無疑是重中之重,專利糾紛也不是什么新鮮的話題。
行業巨頭Meta的遭遇是行業的經典縮影。它多次遭到像Perceptix Technologies LLC這類非執業實體(NPE,或稱“專利海盜”)的訴訟狙擊。NPE公司本身不從事技術創新或產品生產,其核心商業模式就是通過收購專利,向Meta這類財力雄厚、技術路線廣泛的大型科技公司發起侵權訴訟,以尋求高額賠償或和解金。
Meta的例子說明,在全球XR市場,即便是技術巨頭,也深陷于復雜的“專利地雷陣”之中。專利訴訟不僅是技術較量的延伸,更已經成為一種商業策略和成本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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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Perceptix Technologies又指控Meta Orion和Ray-Ban Display眼鏡侵犯了基于肌肉信號的交互技術專利。(圖源:網絡)
行業應回歸產品和技術本質,而不是在自身面臨挑戰時通過散播謠言或將“火力”對準同行來轉移矛盾;真正有價值的競爭,應該是為用戶創造更好的體驗與更成熟的生態。這種以攻擊同行為手段的行業氛圍,理應被及時叫停,只有建立起更加理性、公平、良性的競爭環境,XR 行業才能真正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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