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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前,科沃斯在德國IFA上閃擊石頭科技,現在有了結果。
12月19日,UPC(歐洲統一專利法院)公布了一項判決,科沃斯在9月4號,也就是IFA期間,對石頭科技提出的單方命令(ex-parte)審查申請屬于違法行為,予以撤銷。
事情發生在德國柏林IFA(知名國際無線電展覽會)期間,歐洲市場紛繁復雜并且與國內截然不同的專利保護策略,導致這場調查成為了一場烏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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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C的判決書)
▌1、UPC的緊急保護機制被濫用
先說一下事件的雙方都發生了什么。
科沃斯和石頭科技作為國內知名的掃地機企業,雙方近幾年出海歐洲并占據了不小的市場份額。
2025 IFA期間,科沃斯以石頭科技侵犯其EP3808512專利,向UPC申請證據保全。
這里要普及幾個知識點。
首先,什么是UPC。
UPC的全稱是Unified Patent Court(歐洲統一專利法院),是一個專門為歐盟成員國設立的超國家法院(Supranational Court)。它的建立是為了解決長期以來歐洲專利訴訟分散在各個國家法院(如德國法院、法國法院等)的問題。
其對涉及歐洲市場的專利具有超越德國、法國、英國本國法院的管轄權,簡單來說,就是如果被UPC判決侵權,那么歐洲成員國范圍內全部被判禁售。
其次,什么是單方命令(ex-parte)。
即允許法院在不聽取被告意見的情況下,直接下令突擊檢查和扣押證據。
這種方式和機制的設計,是為了保護那些隱秘、緊迫的專利侵權。
比如說此次事件中,德國IFA展會被認為是一項臨時、單次的侵權行為,侵權方可能在展臺結束后隱藏關鍵證據。
尤其是單方命令緊急性的特點,是這次科沃斯在UPC提出審查申請后能夠通過的原因。
科沃斯認為,石頭科技即將參展2025年柏林國際電子消費品展覽會(IFA 2025)的掃地機器人產品侵犯了其歐洲專利。
并且,科沃斯向法院主張,因為石頭科技是香港公司,在歐洲沒有分支機構,且參加IFA展會是確定其是否侵權的唯一途徑。科沃斯聲稱若不立即采取行動,展會結束后證據可能會滅失或無法獲取,因此申請了緊急的單方措施。
UPC也對科沃斯的申請進行了執行,UPC杜塞爾多夫地方分院于 2025年9月4日發布了“勘驗及證據保全命令”。
事件發生后石頭科技提起了復議,要求撤銷該命令。
最終結果是,2025年12月19日UPC杜塞爾多夫地方分院作出裁定,認定原命令是基于“違法作出的”,因此撤銷了該單方證據保全命令。
▌2、底線和四個原則
為何這次科沃斯“敗訴”,關鍵問題是沒有遵循UPC的行事原則。
我們先說最關鍵的一條,《統一專利法院程序規則》第192.3條明確規定,“單方命令的事實陳述必須完整,不得誤導法院”。
簡單來說,既然UPC通過單方命令,就是為了保護相關專利可能存在的稍縱即逝的取證機會,這就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真實、完整且不具備誤導的陳述。
如果申請人違背此前提條件,那么一切免談。
UPC的判決中提到,申請人違反《統一專利法院程序規則》第192.3條的行為涉及命令作出的核心事實基礎,因此無需偏離“違反該規則即全額撤銷命令”的原則。如前所述,若事實陳述完整,法院根本不會作出該命令,因此不存在部分維持的空間。
簡單來說,因為科沃斯違背了第192.3條規定真實陳述的前提原則,那么即便侵權存在,此次審查也必須撤銷。
此次事件中,科沃斯隱匿了可以通過亞馬遜網店直接購買產品這一關鍵事實,也就是這次事件根本不具備緊急性。
UPC認為,如果事實陳述完整,根本不會作出單方命令。
甚至,UPC認為,科沃斯的行為,
“通過不完整、易誤導的事實陳述獲取單方命令的行為不可接受。”
那么我們回頭來看UPC通過單方命令介入的4個原則。
第一是真實陳述,也就是申請人是否真實、完整對事件進行陳述,因為單方命令執行的情況下,被申請人不在場。
這是UPC執行單向命令的必要前提條件,企業間的訴訟有千萬種方式展開,既然申請了單向命令,那就必須以此為前提。
第二是緊迫性。
以展會為例,只有在侵權證據如果不能及時拿到,就會被隱藏和覆蓋的情形下,才會采取措施。
科沃斯聲稱IFA展會是收集證據的“當前唯一機會”,因此情況緊急。但石頭科技在反駁中展示證據,產品已經已經上市并且在亞馬遜可以買到,不滿足UPC單向命令的開展條件。
第三是必要性。
UPC的一個原則是,單方命令是為了保全被申請人在成員國境內銷售產品是否侵犯申請專利的證據”,而并非查明技術特征是否存在。
我們還是翻譯一下,就是單方命令是為了保全關鍵證據,而并非調查。也就是說,只有侵權確實存在的情況下,UPC通過單方命令去保全證據,如果不能確定是否侵權,UPC不負責去調查這件事。
科沃斯完全可以通過購買該產品進行詳細調查,沒有必要申請單方命令“大鬧展會”。
第四是比例原則。
盡管申請單方命令可以直接上門取證,但是UPC依然會盡量減少對被申請方的干擾。
比如UPC最終對石頭三款掃地機帶走取證,而非全部。
▌3、當企業拿起專利的“武器”
反過來說,企業如何防止自己被單方命令調查取證呢,有這么幾種方式。
事前,可以提交保護函、公開銷售渠道。
比如,如果能預感到可能會被“單方命令”,那么提前提交保護函就致使程序上法院必須批準單方命令前先查閱保護函,為自己爭取了事前辯護的機會。
公開銷售渠道,就可以避免必要性原則,即對手既然可以通過公開渠道購買,那法院強行介入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
事中,如果遭遇檢查,那起碼要迅速介入,限定檢查范圍而并非全面排查。
事后,可以查找對方是否存在未真實、完整陳述的漏洞,從根本上質疑單方命令的合理性。
另外,掃地器企業之間除了市場的爭奪,還通過專利糾紛達到市場牽制的作用。
比如科沃斯在2024年推出新品地寶X8 Pro Plus,并宣稱“全球首款恒壓活水洗地機器人”,這受到深圳市杉川機器人有限公司的質疑。
杉川機器人表示,旗下3i品牌早于2022年10月即已推出具備活水洗地功能的產品,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科沃斯方面撤換相關宣傳內容。
科沃斯則強勢回應,杉川機器人屬于“小品牌碰瓷營銷”,科沃斯的活水洗地方案是“真活水洗地”,科沃斯擁有恒壓活水洗地相關專利,洗地機是旗下品牌添可發明。
但實際上呢,杉川機器人是美國iRobot代工廠,而iRobot被稱為掃地機鼻祖。
當然,科沃斯之前還和戴森存在多項專利糾紛,比如在戴森申請的科沃斯機器人生產的TEK AK-47手持吸塵器侵犯其所有的手持式清潔設備的發明專利權訴訟案中,法院最終判決駁回了戴森技術的訴訟請求。
近些年清潔家電行業逐漸內卷,多家產品技術和產品儲備相差無幾,消費者購買新品的主要驅動力,就是來自于新品的新功能推出,比如洗地機、全自動基站等新產品。
這也意味著,專利和新功能的歸屬權,是占據消費者心智的重要因素。
另外,通過專利的勝利,也可以申請禁售對手的產品,這也能在市場上打出代際差。
比如,石頭科技在德國對科沃斯申請禁令,導致科沃斯旗下“DEEBOT N20 PLUS”“DEEBOT N20 PRO PLUS”兩款產品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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