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陳煒律師詳解信訪考核機制與維權策略
信訪考核是指揮棒,理解其邏輯能讓維權事半功倍。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信訪工作制度經歷了深刻改革,逐步形成了以責任落實為核心、以法治化為方向、以源頭治理為重點的新格局。作為一項重要的群眾訴求表達機制,信訪工作的成效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
本文將深入解析國家對各地方信訪工作的考核機制、評價指標及具體操作辦法,并指導普通群眾如何借助這一機制依法理性解決自身訴求。
一、信訪工作考核的整體框架與邏輯
1. 組織架構的重塑
2023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了中央社會工作部,統一領導國家信訪局,將信訪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這一改革打破了以往信訪部門“單打獨斗”的局面,形成了“黨領全局+央地協同+多元共治”的組織體系。
在基層,鄉鎮(街道)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已全面覆蓋,成為矛盾化解的核心平臺。例如,南京市鼓樓區通過“聯席辦”整合公安、司法、人社等部門力量,對重大信訪事項實施專班攻堅。
2. 考核的價值導向
現代信訪考核的核心導向已由簡單的“維穩”轉向“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
- 人民至上:黨的二十大報告將信訪工作定位為“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強調通過信訪渠道“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
- 法治為本:2022年《信訪工作條例》首次明確信訪事項分類處理規則,涉法涉訴問題直接導入司法程序,勞動糾紛優先通過仲裁解決。
- 源頭治理:全國推廣“楓橋經驗”,建立“訪調訴”一站式平臺,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浙江省推行的“村級信訪代辦制”,村級信訪代辦化解率超85%。
二、信訪考核的核心指標與評價體系
1. 核心考核指標
根據國家信訪局的相關規定,當前信訪工作的考核重點已從過去的“信訪量”排名轉變為“三率”為核心的指標體系:
- 及時受理率:確保群眾訴求在第一時間被相關部門受理。
- 按期辦結率:推動信訪事項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辦理。
- 群眾滿意率:通過回訪信訪人,了解其對處理過程和結果的滿意程度。
此外,重復信訪治理情況、基層吸附能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等也是重要考核指標。
2. 考核指標的深層邏輯
這一指標體系的設計蘊含深層政策邏輯:
- 引導基層重視初信初訪:考核“及時受理率”和“按期辦結率”,旨在倒逼基層單位重視和規范初信初訪辦理,讓信訪人的問題在基層得到及時就地化解,從源頭上減少越級上訪和重復信訪。
- 壓實領導責任:實施“首接首辦責任制”和“領導包案制”,對推諉扯皮的部門啟動約談、通報、問責等程序。2023年全國信訪積案化解率達92%,其中北京市通過“領導包案+專班督辦”模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327件。
- 強化群眾監督:2015年起,信訪人可對信訪事項辦理情況進行“滿意”、“基本滿意”或“不滿意”的評價。這一“好差評”制度被納入信訪工作績效考核,作為評選表彰的參考,被點“差評”的案件會成為督查重點。
三、考核的具體操作辦法
1. 督查與考核相結合
根據《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各級黨政機關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信訪工作專項督查,并在適當范圍內通報督查情況。
督查內容不僅關注個案解決,更注重審視政策科學性、執行落地情況,從個案中發現共性問題,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議。
2. 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評的重要參考。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應當聽取信訪部門意見,了解掌握領導干部履行信訪工作職責情況。
對工作成效明顯的地區予以通報表揚;對問題較多的地區,加強工作指導,督促解決存在的問題。
3. 責任追究機制
《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了6種失職行為將被追究責任:
1. 因決策失誤、工作失職,損害群眾利益,導致信訪問題產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2. 未按規定受理、交辦、轉送和督辦信訪事項,或不執行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嚴重損害信訪群眾合法權益的;
3. 違反群眾紀律,對應當解決的群眾合理合法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或對待信訪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嚴重后果的;
4. 對發生的集體訪或者信訪負面輿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造成不良影響的;
5. 對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和給予處分等建議重視不夠、落實不力,導致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
6. 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失職失責情形。
追責方式包括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對受到誡勉以上責任追究的,取消該地區、部門和單位本年度評選綜合性榮譽稱號的資格。
四、群眾如何借助考核機制解決訴求
1. 精準選擇渠道
- 優先網上信訪: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已實現省、市、縣三級互聯,網上信訪占比從2021年的52%提升至2024年的78%。群眾可通過“國家信訪局”微信公眾號或政務APP提交材料,并實時查詢辦理進度。這種方式不僅方便快捷,而且全過程留痕,便于監督。
- 明確問題屬性:涉法涉訴問題(如判決執行難)應直接向法院申請再審或向檢察院申訴;政策咨詢類問題可通過“人民建議征集”渠道提交。正確選擇渠道可以避免信訪程序空轉。
2. 精準準備材料
書面材料應具備“三要素”:
- 事實清晰:時間、地點、涉及人員等關鍵信息需具體;
- 證據完備:合同、工資單、錄音等證據材料必須附上;
- 訴求合法:確保請求屬于信訪受理范圍,避免提出不合理要求。
同時,應避免重復訪(已受理案件在60天辦結期內勿重復提交)和越級訪(應先向屬地部門反映,未解決再逐級向上)。
3. 善用考核杠桿
- 關注時效性:信訪部門對信訪事項有“60天辦結制”的要求。如果超期未辦結,群眾可據此進行督促。同時,可關注“及時受理率”和“按期辦結率”這些考核指標,提醒責任單位按時辦理。
- 用好滿意度評價:信訪人收到辦理結果后,可對辦理情況進行評價。這一“好差評”制度已納入考核體系,責任單位通常會重視不滿意評價,并努力整改。
- 把握“源頭治理”導向:對于基層能夠解決的問題,盡量在基層解決。這既符合“源頭治理”的考核導向,也更容易得到當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
4. 避免常見誤區
- 不要迷信越級訪:自2014年5月1日起,各級信訪部門不再接受“越級訪”。堅持逐級走訪旨在將信訪數量“倒金字塔”結構矯正,讓問題在基層得到及時就地化解。
- 理性對待處理結果:信訪并非萬能鑰匙,對于涉及政策空白的訴求可能無法突破現行法規。對處理結果不滿的,可在30日內申請復查、復核,但需注意“同一事實和理由不再受理”的紅線。
信訪工作考核的核心邏輯是通過制度設計倒逼責任落實,讓群眾的合理合法訴求在基層得到及時就地解決。對于群眾而言,理解這一邏輯,并善用考核機制,能夠更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
正如北京市陳律師團隊所實踐的:“信訪不是終點,而是督促執行的新起點。”唯有在法治軌道上的理性互動,才能真正實現“事心雙解”。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