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成都女子家門口遇害案”有了最新消息。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被害人王某雅母親王女士處獲悉,在該案一審判處被告人梁某瀅死緩后,她于22日正式向當地檢察院提交的抗訴申請被駁回。王女士表示,還將會通過其他途徑繼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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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本報此前報道,12月20日,該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宣判,被告人梁某瀅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宣判結束后,被害人王某雅的母親王女士表示,她會向檢察院申請抗訴。“目前尚不清楚被告人是否提起上訴。”
“成都27歲女子家門口遇害案”一審判處被告人死緩:梁某瀅行為不構成正當防衛,患有精神分裂癥,作案時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來源 |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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