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報道,山東聊城一女子,在分手前被男友約到酒店,本來男友說要送她禮物,見最后一面就分手,沒想到進入酒店后,等來的是被抹脖子。
女子被男友殺死后,女子的父母將酒店告上法庭,認為他們監(jiān)管上出問題了,讓他們賠償10萬,一審二審都被法院駁回了。
我們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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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fā)2023年3月份的一天,23歲的女孩陶某和董某,他們是戀愛關系。由于兩個人的感情出現(xiàn)了裂痕,到了要分手的地步。
董某一直想要挽回陶某,繼續(xù)糾纏陶某,兩個人都是手機聊天,陶某明確告訴董某,他們兩個不可能了,她已經(jīng)做出了決定。
董某認為結果已經(jīng)注定,再糾纏也沒意思了,不過,還是想要見陶某最后一面,他說要送給陶某一個禮物,就算是見最有一面吧。這一面見后,就再也不會糾纏了。
陶某信以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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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董某將房子開好,把房間號發(fā)給陶某,一個人在房間等著陶某,下午六點多,陶某只身來到酒店,也沒有做任何登記,就直接進入到了董某的房間。
董某見她來了,就讓她蒙上眼睛,說要送給她禮物。結果董某拿出一把刀來,就捅向了他的頸部。
陶某被捅后,躺在了地上,還有意識的她,開始在地上爬,想要爬出去。不過,董某沒有給她機會,董某將她抱起來,放在了床上。
為了防止她發(fā)出聲音來,董某直接用被子,將她給捂死了。就這樣陶某一命嗚呼了,董某也因為殺人被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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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明顯的故意殺人,董某殺人償命,也是板上釘釘?shù)氖虑椋@個沒有什么好討論的。現(xiàn)在的問題是,陶某的父母認為,女兒之所以會被殺死,是因為酒店監(jiān)管出了問題,要求讓酒店負責,賠償他們10萬。
酒店認為和自己無關,因為命案發(fā)生在酒店房間內,屬于客戶的隱私,他們不可能檢測到的。更何況董某要殺陶某,只要陶某赴約,都是逃不過的。不管她在前臺做不做登記,死亡這一結果都是注定的。
更何況兩個人的聊天記錄,已經(jīng)顯示他們不可能和好了。都到了這種僵持程度了,陶某還要來董某開的酒店房間里,還是一個人來,認為陶某作為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安全負責。不能將事故推卸在酒店身上,所以他們拒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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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們拒絕賠償,陶某的父母就把酒店告上了法庭。認為他們應該對女兒的死亡負一定的責任,向他們索賠10萬。
一審判決認為,酒店沒有責任,不應該負賠償責任。
二審判決剛出來,還是維持原判。
該說不說,陶某被殺這件事,酒店的責任確實不大,就算是陶某登記了,進入到了董某的房間,也是難逃一死,陶某壓根就不應該來,因為董某就沒想過放過她。
畢竟都到了分手的地步,也不可能和好。這種情況下,一個人來到私密空間里,和一個即將分手的男人,什么可能都會發(fā)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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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說送女生禮物,其實就是徹頭徹尾的謊言,只能說陶某太簡單了,輕信了董某,把她和董某的戀情想簡單了,把他們之間分手的事情想簡單了。
不管怎么說,罪魁禍首就是董某,陶某被殺要找董某的事情,賠償也要找董某的事情,董某才是惡之源。
得不到就毀掉,這種人最可恨。戀愛不合適,好聚好散,體面一點,男人一點,為何非要分個你死我活,更何況殺了別人,自己就能活了?
董某就是一個人渣,償命對他都是輕的,希望陶某的父母節(jié)哀順變吧,這種事情很難躲過,唯有讓董某付出法律責任。
也希望所有人,都能珍愛生命,愛別人也是愛自己,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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