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關中國足球青訓的話題持續升溫。據最新消息顯示,中國足協將于2026年實施青訓注冊制重大新規,“中國足球小將”青訓項目發起人董路對此作出公開點評,同時披露多份過往青少年球員合同案例,直指舊規下的行業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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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足協新規,12歲以下青少年球員與俱樂部的簽約將實行“一年一簽”制度,12歲以上球員簽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年。而此前的舊規之下,球員簽約起始年齡最低可至8歲,簽約期限最長可達10年,部分球員從8歲起被直接綁定至18歲成年。前段時間,孫繼海旗下嗨球青訓機構,就因為手握小球員張卓毅的長期合同,向小球員家長索賠266萬元,乃至成為舊規下合同糾紛的典型案例。
董路在點評新規時分析,12歲以上球員最長簽約3年的規定,或充分考慮到球員學業周期。他說,“初中三年、高中三年,這一期限能讓球員在同一機構或球隊穩定完成學業,無需為合同問題分心,兼顧足球訓練與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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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佐證舊規下長期簽約的不合理性,董路透露了他接觸過的三份特殊青少年合同。第一份是球員鄺兆鐳與某家社會俱樂部的簽約協議,簽約時年僅7歲的鄺兆鐳,被直接綁定至15歲初中畢業。他感嘆道,“當時我都蒙了,一個社會俱樂部,怎么能和這么小的孩子簽這么久的合同。”董路直言對此難以理解。
第二份合同來自廣州恒大俱樂部,對象是9歲的小球員萬項。董路透露,他曾將萬項推薦至廣州恒大,后續由萬項母親對接簽約事宜,但最終雙方未能達成合作,核心原因是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董路說,“我當時問萬項媽媽,違約金是300萬還是500萬,結果她告訴我是1個億。”這一天價違約金數字,讓董路倍感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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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份合同則涉及清華附中與中國足球小將09、10年齡段球員。據董路爆料,清華附中為該批球員提供的合同,簽約期限從12歲覆蓋至18歲,意味著球員整個初高中階段的足球生涯將被鎖定。董路說,“最終部分球員簽了這份合同,整個初中高中時代就失去了轉會自由,還有部分球員選擇拒絕簽約。”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足協此次調整注冊制,旨在規范青訓球員簽約秩序,保障青少年球員的發展自主權,而董路披露的以上三個案例,則從側面印證了新規出臺的必要性。目前,關于新規落地后的具體執行細節,仍有待足協進一步明確。大家對足協的這一青訓注冊制新規有何看法呢?歡迎評論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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