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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子佼藏兒少性影像案,高院將他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即將屆滿。 (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道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藏有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視頻,高等法院因他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并賠償,改輕判有期徒刑1年6月,并宣告緩刑4年的自新機會。由于他先前遭限制出境將于元旦屆滿,法院傳喚他出庭說明有無解禁的必要,但黃子佼今早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未到庭,庭訊僅5分鐘就結(jié)束,法院近日內(nèi)將作出裁定。
黃子佼遭檢警查出身為兒少情色網(wǎng)站「創(chuàng)意私房論壇」的高級會員,家中電腦下載2259部兒少性影像檔案,最小被害人年僅10歲,最大也才17歲;她們裸露身體,甚至還被迫穿學(xué)校制服、手拿寫著姓名等個資的紙張拍攝。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支付對價持有兒少性影像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時,黃子佼拒不認罪,一審因此將他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上訴二審后黃子佼改口認罪,并積極與被害人和解。全案于上月底宣判,高院認為黃子佼確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罪,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但考量他與37位被害人達成和解,高院「足認其有彌補各該被害人所受損害之真意及具體作為」,最后宣告他緩刑4年的自新機會。
高檢署收受本案判決后,認為黃子佼的犯行對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fā)展之侵害甚巨,因此于日前正式上訴最高法院,黃子佼是否擺脫牢獄之災(zāi),目前還是未定之數(shù)。
而本案二審期間,高院曾經(jīng)于5月初傳喚他后,認為他身為藝人,財力雄厚又經(jīng)常出境演出,有必要對他增加限制,因此裁定將他加保50萬元臺幣,并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因為限制的期限將于2026年元旦屆滿,高院遂于29日傳喚黃子佼出庭應(yīng)訊,以決定是否繼續(xù)限制。
但黃子佼卻臨時以身體不適為由,向法院請假,沒有出庭。庭訊僅進行5分鐘即結(jié)束,據(jù)了解,律師表明黃子佼深具悔意,絕對不會棄保潛逃;但檢方則認為,黃子佼有逃亡之虞,因此建請法院仍維持限制。法官諭知后核辦,全案將于近日內(nèi)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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