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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還手就算互毆”,法律不再和稀泥,正義更有溫度。
據大象新聞12月29日報道,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受關注的一點,是法律明確寫入正當防衛條款,徹底改變了過去部分執法中“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做法。
這意味著,如果你遭受不法侵害,合理還手保護自己,將不再被輕易認定為“互毆”。法律終于分清了是非,不再讓守法者受委屈。
以前,“還手就擔責”,正義感很受傷。過去在處置治安案件時,一些地方采取“只要動手,雙方都罰”的做法。即便一方先動手,另一方還手自衛,也常被歸為“互毆”。這種處理看似省事,實則模糊了對錯,讓受害者陷入兩難:還手,可能被拘留;不還手,只能白白挨打。
某地的張女士就曾經歷這樣的困境:被醉酒男子毆打后還手,最初卻被認定為互毆并處以行政拘留。類似案例并不少見,讓人感到“打贏坐牢,打輸住院”的無奈。
這種“和稀泥”執法,不僅傷害了受害者的權益,也在無形中助長了施暴者的氣焰,更削弱了公眾對法律保護正義的信任。
現在,正當防衛受保護,法理貼合人情。新修訂的法律首次在治安管理處罰層面明確正當防衛制度,并與刑法標準銜接,形成了統一的法律保護體系。
為什么說這是一個進步?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條文,更應體現對人性的理解和保護。明確正當防衛,至少帶來三重積極影響:給善良的人撐腰,讓守法人敢于保護自己,不用再擔心“還手就被罰”;讓挑釁的人收斂,明確“先動手者擔責”,從源頭減少無故滋事;助社會的正氣上揚,鼓勵見義勇為,讓更多人敢于制止不法行為。
法律不鼓勵以暴制暴,但堅決保護合理自衛。需要明確的是,正當防衛不等于“隨便還手”。它必須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且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法律鼓勵理性解決糾紛,報警依然是首選。
但當侵害突然發生,來不及報警時,你有權保護自己。法律從此站在你這一邊。這次修法傳遞出一個清晰信號: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法律不再是“誰鬧誰有理”“各打五十大板”的模糊工具,而是非分明、保護善者、震懾惡者的正義盾牌。
當法律通情達理,人心才能踏實安穩。2026年1月1日之后,我們迎來的不僅是一部新法,更是一個更敢堅持正義、更充滿正氣的社會。
讓公平正義看得見、摸得著,法律才能成為每個人信賴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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