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工作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關乎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兌現,關乎司法權威和公信力。近年來,宿遷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始終秉承“如我在執”理念,抓實“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不斷提升執行工作質效,全力以赴捍衛勝訴權益。
2025年,全市法院執行條線攻堅克難、砥礪奮進,聚焦服務保障民生、優化營商環境、善意文明執行等方面,推動誠信建設,助企紓困解難,傳遞司法溫度。為更好地發揮司法示范和引領功能,集中展現全市法院執行工作的成績和亮點,現發布2025年度全市法院執行條線典型案例。本次選取的案例涵蓋平等保護民營企業權益、欠薪治理、失能紓困、信用修復激勵、打擊違反限消令五個領域,部分案例獲評全國、全省執行典型案例,通過以案釋法、以案促治,為社會公眾理解執行、配合執行、信任執行提供生動參照。
平等保護民營企業權益典型案例一
善用“活封”解“死扣” 護航企業煥新生
基本案情
陳某與劉某、某物流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宿城法院調解確認劉某、某物流公司共同償還陳某300萬元及利息。因劉某、某物流公司未按調解書約定履行給付義務,宿城法院于2025年1月依法立案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了解到某物流公司系民生物資物流保障企業,公司業務范圍覆蓋全國18個省份,前期資產查控階段僅保全到公司名下30輛貨運車輛,其中12輛已正常投入使用,另18輛暫停于公司停車場。進一步調查發現,涉案車輛均設有抵押權登記,調查核實、評估、拍賣的周期較長,考慮到車輛系物流企業的核心運營資產,如徑直處置貨運車輛,不僅會造成該企業資產大幅縮水,還可能導致企業經營受阻甚至倒閉,波及職工權益保障,并引發后續一系列衍生訴訟。為提高企業償債能力,使查封財產能夠物盡其用,執行法院經充分研判,決定對已投入使用的12輛貨運車輛仍交由某物流公司使用,暫不采取扣押措施;對停車場內暫未投入使用的18輛貨運車輛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某物流公司向執行法院報備,經審核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同時定期報告30輛貨車使用情況,積極配合執行法院推進后續執行程序。經執行法院組織雙方多輪協商,申請執行人陳某同意放棄部分權益,雙方最終達成分期履行和解協議。
典型意義
本案執行法院在辦理涉企執行案件過程中,秉持“保護發展”與“依法執行”并重原則,通過創新執行方式、優化執行措施,切實為市場經營主體排憂解難,為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司法保障。執行法院充分考慮到物流企業運營車輛的特殊性,在對查封財產的經濟價值和運營效益進行綜合評估的基礎上,靈活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既確保執行程序順利推進,又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在促成案件圓滿執結、保障合法債權的同時,保留企業核心運營資產,幫助物流公司維持正常運營,避免企業陷入經營困境,以司法溫度護航市場活力,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平等保護民營企業權益典型案例二
善意文明巧執行 助企脫困護發展
基本案情
某房地產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拖欠某房地產經紀公司銷售代理款300余萬元,債權人向泗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企業基本賬戶被凍結后,無法支付員工工資,企業運營陷入困境。該企業請求法院解除對基本戶的凍結,并承諾以名下足值房產作為執行擔保。經執行法院調查核實,該企業名下有多套已建成的商品房,市場價值約600萬元,足以覆蓋債務。
本案中的債權人要求快速實現債權,擔心置換財產處置周期長、存在貶值風險,而企業亟需解封賬戶支付工程款,一旦停工停產,眾多購房人權益難以保障。為保障企業勝訴權益,同時最大限度助企脫困,執行法院最終確定以“房產擔保解封+資金用途監管+附條件拍賣”的執行方案,通過查封房產確保債權有充分擔保,釋放現金流,讓企業得以維持基本運營,避免因賬戶凍結導致項目停工、資產貶值。同時,通過限定資金用途、設置“未履約則恢復凍結并拍賣房產”條款,防范資產流失,消除債權人顧慮,既充分保障了勝訴債權實現,又通過“活封”“活扣”幫助被執行企業重回正軌。
典型意義
人民法院在開展執行工作時應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對因宏觀經濟形勢變化、產業政策調整等引發的糾紛,或尚有經營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可以通過“活封”“活扣”、保全財產置換、給予執行寬限期、執行和解、信用修復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被執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幫助被執行企業渡過難關、履行債務,從而實現雙方共贏的局面。本案中,執行法院突破傳統賬戶凍結模式,以足值房產置換解封賬戶,優先選擇對企業影響較小的執行措施,保障工資及工程款如常發放,避免了員工欠薪、集體維權等衍生糾紛的發生。同時,通過限定資金用途、設置“違約觸拍”條款,消除了債權人的顧慮,為企業預留了生存空間,實現了兌現勝訴權益、護航企業發展、維護和諧穩定的多效合一。
欠薪治理典型案例一
執破銜接破僵局 以破促執解“薪”愁
基本案情
某寵物食品有限公司由三名自然人股東設立,注冊資本2000萬元,主要經營寵物食品及用品生產銷售。2024年6月,公司因內部股權糾紛和經營不善關門停業,拖欠鄧某等51名農民工工資總計38.07萬元。2024年10月,51名工人根據生效勞動仲裁調解書到宿豫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查,某寵物食品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內無存款余額,所使用的土地、廠房、設備均系租賃而無法處置,公司名下唯一財產僅為一批易變質、難保存的寵物飼料半成品。更令人憂心的是,因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與控股股東之間發生股權糾紛已進入訴訟程序,公司股東態度消極,均表示不愿自行出資解決工資問題。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因本案牽系51個家庭的日常生計和生活安穩,工人們群情激動,多次聚集到政府相關部門和法院反映訴求,執行工作面臨極大壓力和挑戰。
面對困境,執行法官一方面迅速組織雙方協商,以最快速度將庫存半成品處置變現取得價款8.41萬元,避免飼料變質帶來的價值折損。另一方面,鑒于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靠執行程序難以徹底解決問題,執行法院著手啟動執行轉破產程序。通過釋法析理,51名工人申請將該公司移送破產審查。公司兩名股東迫于破產程序啟動將面臨的認繳出資加速到期壓力,在破產審查階段即主動將剩余的30.12萬元執行款全部交至法院,51名工人順利領取到工資款,并撤回破產申請,從立案執行到款項執行到位,執行法院以高效行動,將工人們的憂“薪”事徹底化解。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靈活運用“執破銜接”機制,高效破解欠薪難題的生動實踐。面對被執行企業無可供執行財產的困境,執行法院沒有就案辦案,而是及時轉換思路,在快速推進現有財產處置變現的同時,精準運用“執轉破”程序,倒逼消極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實現了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的無縫銜接與效能疊加,為處理類似“執行不能”的涉眾型欠薪案件提供了執行范本。案件圓滿解決后,工人代表鄧某激動地說:“當初覺得這錢可能要打水漂了,沒想到法院不僅幫我們賣掉了飼料,還想辦法讓股東把錢‘吐’出來,把我們覺得不可能的事變成了可能!”
欠薪治理典型案例二
司法行政協同“護薪” 督促履行彰顯擔當
基本案情
宿城區人社局陸續接到姜某等人投訴,反映某建設工程公司拖欠工人工資。宿城區人社局依法調查,確認該企業拖欠姜某等13名工人工資,責令該企業限期支付,該企業逾期未支付。宿城區人社局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該企業向工人支付合計27.2萬余元。責令支付工資的行政處理決定生效后,該企業并未主動履行義務,經宿城區人社局申請,宿城法院立案執行。
為推動足額執行,執行法院聯合人社部門約談該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明確告知已對企業財產采取查封、凍結措施,且對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釋明其如存在“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情形,將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同時,積極引導企業從長遠發展角度考慮,應盡快履行法定義務。在執行法院與人社部門的聯合督促下,該企業主動配合,積極籌措資金,最終一次性全部支付,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典型意義
保障勞動者權益是優化企業發展環境的重要一環。本案是人民法院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協同化解欠薪糾紛、維護勞動者報酬權益的生動實踐。在執行中既突出保障工資及時兌付,又充分考慮企業經營的實際困難,積極尋求最佳執行方案,最終促成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同時也為企業后續發展留出空間,實現了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與優化營商環境的有機統一。
失能紓困典型案例一
精準識別失能 救助困境兒童
基本案情
2018年,許某與黃某甲離婚糾紛一案,經宿城法院判決:準許許某與黃某甲離婚,婚生女黃某乙隨許某生活,黃某甲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自2022年起,因黃某甲暫停支付撫養費,本案于2024年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執行立案后,執行法院經查控發現黃某甲名下無不動產、車輛及其他可供執行財產,且黃某甲于2022年10月被診斷為腦梗死、尿毒癥,喪失工作能力,無力支付黃某乙撫養費。同時,黃某乙的法定監護人許某也無收入來源,于2023年12月確診為乳腺癌,手術后定期化療費用高昂。
為確定本案的執行方案,執行法官多次至黃某甲居住地的居委會以及住院醫院走訪調查,經綜合研判認定黃某甲因疾病喪失勞動能力,財產不足以保障本人基本生活,黃某甲無惡意逃避執行,屬于“喪失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故決定暫緩對黃某甲采取其他執行措施,未將黃某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依法對本案裁定終結執行。
考慮到黃某乙撫養費執行案陷入困境,為加強對困境兒童的權益保障,宿城法院對本案啟動三級聯動司法救助,經區、市、省三級司法救助委員會審查決定對黃某乙司法救助44000元,執行法院及時發放救助金,幫助困境兒童順利渡過難關。
典型意義
在撫養費執行案件中,因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致申請人權益未能執行到位,無疑將導致未成年人的成長和生活陷入困境。針對此類案件的執行,執行法院不能拘泥于常規執行手段,而應積極借助司法救助等多元途徑展現司法的溫情與擔當,為未成年人撐起權益保護傘,這不僅是對法律公平正義的堅守,更是依法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責任。通過司法救助填補執行缺口,實現案結事了,能夠確保未成年人在成長道路上得到應有的關愛與支持,讓司法陽光照亮困境兒童的前行道路。
失能紓困典型案例二
外出躲債“家難顧” 重拾工作“化心結”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方某駕駛未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的小轎車與李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致李某死亡,電動三輪車乘車人陸某受傷。經宿豫法院判決,方某應支付陸某醫療費等損失1.22萬元;支付李某近親屬賠償金等合計38.62萬元。因方某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李某近親屬與陸某分別向宿豫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執行中,執行法院通過查詢方某名下銀行存款、電子資金賬戶、車輛、不動產等,均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自案件開庭判決后,方某就一直躲避在外,無法傳喚到案,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2024年春節期間,執行法院將方某成功拘傳到案,經說服教育,方某多方籌款向陸某支付醫療費等損失1.22萬元,對于李某近親屬的賠償責任,方某表示自身也想盡快履行義務,事故發生后自己在外躲避期間也是寢食難安,家中妻兒老小無暇顧及,被害人損失又無力賠償,飽受良心譴責。
針對被執行人方某的現實情況,執行人員并沒有對其一拘了之,而是向其原工作單位調查是否還有未結清工資。經核實,方某在崗期間工資已全部結清用于處理事故,鑒于其在崗表現較好,領導和同事對其離職均表達惋惜之情。經執行人員向公司負責人悉心溝通,并商請當地運輸業協會協調,公司負責人不僅同意方某重新回到公司崗位,而且愿意為方某先行墊付15萬元,徹底解決方某思想包袱,讓其全身心投入工作。方某則與本案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在其返回公司繼續工作后,以每月工資按期支付剩余賠償款。至此,兩起案件順利執結。
典型意義
“執行不能”并非執行終點,“案結事了”方為最終追求。本案中,面對被執行人有強烈還款意愿但卻陷入“一時失能”窘境,執行人員沒有“按部就班”,而是“另辟蹊徑”,將強制執行與善意文明有機結合,創新采取“蓄水養魚”的方式,讓被執行人再次恢復穩定工作,實現經濟重生,最終促成案結事了、事心雙解,既釋放了司法溫情,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信用修復典型案例一
“執前督促+分級激勵” 促推企業主動履行
基本案情
某電力工程公司與某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生效判決認定:某置業公司給付某電力工程公司工程款本金438.81萬元及相應利息。因某置業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某電力公司向宿豫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院在收到執行申請后,隨即啟動“執前督促”程序,對某置業公司采取執前保全措施并實際凍結銀行存款232.36萬元。進一步調查發現,某置業公司當前經營狀態正常,且與某電力工程公司仍保持業務合作。鑒于該案實際控制的可供執行財產已超過執行標的一半,執行法院研究決定對某置業公司適用分級分類信用激勵機制,在征詢某電力工程公司意見及向某置業公司充分釋明強制執行措施對企業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后,給予某置業公司1個月履行寬限期,寬限期內暫緩對某置業公司采取納入失信、限制高消費、查封不動產等強制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與合作延續。
在履行寬限期內,某置業公司主動將全部執行標的443.27萬元足額繳至執行法院案款賬戶,案件順利執結。同時,執行法院向某電力工程公司出具了《主動履行證明書》,載明企業積極配合執行、按期主動履行的情況,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對企業信用及經營活動的負面影響。
典型意義
本案創新信用分級分類懲戒機制,精準適用執行懲戒措施,是規范涉企執行護航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生動實踐。執行法院在執前督促程序查控到被執行企業銀行存款后,為最大限度減少對其正常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根據執行法院出臺的《關于建立信用懲戒分級分類機制的實施辦法》,從履行態度、履行進度和履行能力三個維度對被執行企業開展信用賦分和量化評級。同時,在綜合評估企業經營能力、履約意愿、發展前景等因素下,因企因案制宜適用分級信用激勵機制,對具備履行潛力的企業給予適當的履行寬限期,防止“一刀切”的強制措施導致企業經營停擺。執行法院在企業按期履行完畢后,為其出具《主動履行證明》,及時修復企業信用損傷,消除融資、招投標等經營障礙,有力保障涉案企業生存發展權益,有效避免“辦一個案件,垮一個企業”的現象發生,以嚴格規范涉企執行工作,為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信用修復典型案例二
“府院聯動+信用修復” 助力企業破局脫困
基本案情
某發展公司與某園林公司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糾紛一案,宿豫法院經審理判決某園林公司在清除地面附著物后遷出租賃土地,并支付租金105.14萬元。因某園林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判決,宿豫法院于2023年6月依法立案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了解到某園林公司經營花木種植產業多年,許多苗木尚處于生長期,未達到最佳出售期,如果一次性清退土地,園林公司必將遭受重大損失。進一步調查發現,被執行公司對轄區園區管委會另案享有債權450余萬元,而本案申請執行人又系當地國有企業子公司。為了幫助園林公司爭取銷售緩沖時間,執行人員依托“府院聯動”機制,組織三方和解,最終在兩案債務相互沖抵后,園區管委會仍欠園林公司320.85萬元,園林公司將履行期限放寬至2026年2月,本案申請執行人也同意在同等期限內由園林公司根據市場行情分期分批出售在植花木,從而最大限度降低騰退損失。
因園林公司的義務尚在履行中,400萬元授信續期未能獲批,后續經營陷入困境,執行法院審查后認為園林公司已按約定騰退部分土地,且經溝通協調,園區管委會也自愿對本案履行提供擔保,后續履約也有充分保障,遂出具《信用修復證明書》,并詳細說明案件執行情況。2025年4月,某園林公司順利通過貸款授信審批,斷裂的資金鏈得到修復,公司實現正常運營。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府院聯動”合力開展信用修復,助企續貸脫困重生的典型案例。執行實踐中,企業在拖欠債務被法院立案執行后,盡管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銀行等金融機構出于風險管理考慮,在查詢到企業有被執行案件后采取停貸、斷貸措施,致使企業經營雪上加霜。執行法院本著挽救為先的工作理念,主動向轄區產業園區管委會爭取支持,給予履約寬限期,避免徑直騰退造成損失擴大化。在保證勝訴企業合法權利的前提下,執行法院積極開展信用修復,通過出具《信用修復證明》幫助被執行企業獲得融資授信,從而保障企業維持正常運營。
打擊違反限消令典型案例一
身背限高隱匿財產 揮霍消費被判刑罰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宿豫法院就劉某某與葛某離婚糾紛一案作出判決:二人的未成年子女由劉某某直接撫養,葛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轎車1輛歸葛某所有,葛某給付劉某某車輛折價款2萬元。因葛某未履行義務,劉某某于2020年12月向宿豫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階段,法院依法向葛某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其后葛某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但并未按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義務,限高令亦長期生效。2024年3月,執行法院根據舉報線索,查實葛某不僅于2021年7月以4萬元價格出售名下轎車,還在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從事餐具配送工作期間,以現金方式獲取工資收入累計11萬余元。上述錢款葛某除日常開支以外,均被用于購買抖音幣、打賞主播等揮霍花銷。經統計,葛某自2021年以來在直播平臺打賞主播累計約4.21萬元。在法院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后,葛某仍然拒不履行,針對其違反限高令、抗拒執行的行為,執行法院以涉嫌拒執犯罪將葛某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偵辦。
因葛某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經采取罰款或者拘留等強制措施后仍拒不執行,被刑事判決認定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
典型意義
限制高消費令是人民法院為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維護司法權威而采取的重要強制措施。本案中,被執行人葛某在明知負有履行生效判決義務的情況下,公然違反限制高消費令,通過變賣資產、收取現金工資等方式隱匿財產,并將所得款項用于打賞主播等揮霍性消費,而非支付子女撫養費。人民法院對此類藐視司法禁令、有悖人倫常理的行為持“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從嚴懲處,不僅維護了司法權威與限高制度的嚴肅性,也增強了全社會尊重裁判、自覺履行義務的意識,為規范執行秩序、推進誠信社會建設提供了堅實的司法保障。
打擊違反限消令典型案例二
惡意違令瀟灑乘機 作繭自縛嚴懲不貸
基本案情
孫某某申請執行徐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沭陽法院于2022年2月9日立案執行,立案標的2678254元。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依法向徐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徐某某未主動履行義務。
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際,執行法官發現徐某某多次購買飛機票往返成都、拉薩、咸陽、鄭州、阿克蘇機場,行為極其惡劣。同時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調查出徐某某為規避執行,使用其妻子、兒子賬戶進行收支。調取的銀行賬戶流水顯示,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6月19日,賬戶有勞務費、消費、工地水費、分紅、投標保證金等出賬和入賬金額均高達2700余萬元。2025年11月,沭陽法院對徐某某多次違反限高令乘坐飛機、使用他人賬戶流水巨大等情形依法作出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鑒于徐某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情節特別嚴重,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相關犯罪線索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辦理。
典型意義
“限高令”不是一紙空文,任何企圖規避限高令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本案被執行人通過非法渠道購買機票乘坐飛機,屬于典型的規避執行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是對司法公信和法治秩序的公然挑釁,必須依法嚴厲打擊。被執行人徐某某多次違反限高令乘坐飛機、利用他人賬戶轉移、隱匿資產,屬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且情節嚴重”的情形,理應作為刑事制裁的打擊重點。執行法院決定對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將相關犯罪線索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有力震懾了違法行為,堅定捍衛了司法權威。
![]()
如果您喜歡我們推送的文章,請將"宿遷中院公眾號"加為星標,分享您喜歡的文章并點擊頁面下方的“在看”“點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