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5年12月29日17時許,張家界永定區天門小學一名45歲家長參與放學護學崗執勤時突發暈倒,送醫后死亡,據有知情家長反映,當時還沒有正式放學。
30日上午,一位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時寫道:“我哥在張家界天門小學護崗時死亡……我哥才45歲。”據網友透露,此家長45歲,育有兩孩,長子17歲,次子就讀該校三年級,當時執勤地點就是三年級孩子學校門口。
永定區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員稱,該家長站護學崗不到兩分鐘就暈倒了,送醫后身亡,“護學崗是家長自愿參加的,學校和教育局都在處理這件事。”
事發后,學校是否需要擔責成為網友熱議的話題之一,有網友稱家長在站護學崗時出事學校應該擔責,也有網友認為家長護學站崗是自愿參加,且其死亡是因自身疾病,學校無需擔責。
相關法律人士是這樣認為:律師趙良善指出,若存在強制排班或變相懲罰(如與孩子評優掛鉤),則構成"管理從屬關系",校方需承擔賠償責任;反之若純自愿,校方僅需公平補償。
也有人認為要從過錯來看,如校方提供安全提示、急救設備(如AED)、控制執勤時長(通常30-40分鐘),并及時救助,則無過錯,不用承擔責任。若未提示風險、超時安排、未配備基礎醫療保障,則按過錯比例賠償。
這事也許會在后續引起一些討論,此前看過一個報道,說一位母親抱著嬰兒在校門口做志愿者。其實,我也曾經歷過。帶著小的,在大寶校門口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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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配圖,非本文事故圖
很多家長表示,其實家長自愿護崗雖然是好的,但是因為這事責任邊界很模糊,如果在護崗期間發生意外,是誰來負責?或者說,如果護崗期間,學生發生了意外,家長又有沒有責任。
雖然說是自愿,但是大家當過家長都知道,只要你的孩子還在學校讀書,很多所謂的自愿,其實都是被自愿。
多名家長及網友指出,護學崗雖名義自愿,實則通過家委會排班表、班級群接龍等方式隱形施壓,且缺席可能影響孩子在校待遇。
"家委會的排班表、威脅性通知、班級群點名——這些‘自愿’背后全是強制!
那么,家長護崗究竟有沒有必要呢???在我們那個年代,從來沒有這種事。連上學放學,都是學生自己解決,不可能有護送,更不可能有護崗這種事。
當然,今時已不同往日。如今的社會治安,似乎給人感覺還不如曾經那么有安全感,盡管攝像頭布滿。而且,每個孩子都是家庭的寶貝,都傾注了家庭太多的心血。又因為上學放學途中,也有了太多意外的因素。
如何讓孩子在上學,放學路上更安全。讓學校門口更安全。讓家長們更放心,歷年來都是一個熱議的話題。還有多地網民自發呼吁本地叫停家長護學崗,壓力已傳導至教育系統。
其實,又不僅僅是家長站崗護送這些事。就我們經常說的各種家校共育,其實也遭到不少家長的質疑,認為,當下的教育就是因為家長參與得太多了,導致“家校共郁”的孩子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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