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2025年第十一輪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工地揚塵治理巡查情況的通報。
即墨區第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期工程被通報為市政公用工程揚塵治理較差工地,主要問題:大面積裸土覆蓋不到位。該項目建設單位為青島京青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青島圣佳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青島明天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該項目位于青島市即墨區靈山街道規劃路以東、泊子村以西,建設用地面積:131068平方米,一期總建筑面積:29535平方米,一期總建筑面積計算值:423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940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計算值:422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34平方米,建筑密度:12.83%,建筑容積率:0.32,綠地率:10.95%,停車位:地上車位70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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