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警察上門時,蕭越澤正站在我身邊。
他的手指穩得像一桿秤,筆直地指向我。
“都是她做的。”他的聲音很平靜,平靜得讓我以為自己聽錯了,“公司的賬,資金操作,我都不知道。是她,沈曼婷。”
我怔怔地看著他,看著這個我稱之為丈夫的男人。
他的眼神里沒有猶豫,沒有歉疚,只有一種冰冷的、如釋重負的篤定。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來有些刀刃,磨得最利的那一面,永遠對著最信任它的人。
為了保全他心尖上的謝卉,他選擇把我推出去,做那個頂罪的羔羊。
拘留十天,像十年那么長。
出來那天,陽光刺得我睜不開眼。
我沒有回家,直接去了民政局。
我要離婚,立刻,馬上。
排號,等待,遞交證件。
工作人員在電腦前操作了很久,然后抬起頭,用一種困惑又同情的眼神看著我。
“女士,系統里查不到您的婚姻登記信息。”
“您這張結婚證……是假的。”
我捏著那本紅色的小冊子,塑料封皮在指尖發燙。
假的?
原來我小心翼翼守了兩年的“婚姻”,連法律意義上的真實都算不上。
一個月后,蕭越澤跪在了我公寓門口。
他頭發凌亂,眼下烏青,曾經總是熨帖的襯衫皺得像抹布。
“曼婷,”他聲音嘶啞,眼眶通紅,“我錯了……我們復婚好不好?這次我們辦真的。”
我站在門內,隔著防盜門看著他。
想起警察上門時他冰冷的手指。
想起拘留所里徹夜難眠的十晚。
想起民政局工作人員那句“假的”。
我慢慢彎起嘴角。
“蕭越澤,”我的聲音很輕,卻足夠清晰,“我們什么時候結過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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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警察是周一下午三點來的。
那天我正好在家趕設計稿,為了一套別墅的室內方案已經熬了兩個通宵。
門鈴響的時候,我還以為是快遞。
開門,外面站著兩名穿著制服的警察,表情嚴肅。
“請問是沈曼婷女士嗎?”
“是我。”我放下手里的數位筆,心里有些疑惑。
“我們是經偵支隊的。”為首的警察出示了證件,“關于睿澤科技涉嫌非法資金操作和商業欺詐的案件,需要您配合調查。”
我愣住了。
睿澤科技是蕭越澤的公司,我只是偶爾去送個文件,或者在他加班時帶宵夜過去。
公司的具體業務,我從不插手。
“是不是弄錯了?”我下意識地問,“公司的事我不太清楚……”
“蕭越澤先生指認,您是相關資金操作的主要經手人。”警察的話像一記悶棍,敲在我頭頂。
我耳朵里嗡的一聲。
“指認?”我重復這個詞,覺得荒謬,“蕭越澤……指認我?”
警察沒有回答,只是側身讓開一步:“請跟我們走一趟吧。”
我抓起手機想給蕭越澤打電話,卻被禮貌地制止了。
“沈女士,調查期間請不要與相關人員聯系。”
我被帶下樓,上了警車。
小區里有鄰居探頭張望,目光好奇而警惕。
我坐在后座,看著窗外飛速倒退的熟悉街景,腦子里一片空白。
蕭越澤指認我?
為什么?
到了分局,我被帶進一間詢問室。
房間很小,一張桌子,三把椅子,墻上的時鐘滴答走著。
我坐在硬邦邦的椅子上,手指無意識地絞在一起。
等了大約二十分鐘,門開了。
蕭越澤走進來,身后跟著一個穿著西裝、拎著公文包的男人,應該是律師。
他看了我一眼。
就那么一眼,很短,很淡,像看一個陌生人。
然后他移開視線,在警察的示意下坐在我對面的椅子上。
“蕭先生,請再確認一遍。”警察開口,“您是否堅持指認,沈曼婷女士是貴公司違規操作資金的主要責任人?”
蕭越澤沉默了兩秒。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敲,然后抬起眼睛,看向警察。
“是的。”他的聲音平穩,沒有波瀾,“公司的大部分資金流轉,都是她經手的。我工作忙,很多時候只是簽字,具體操作細節……我不清楚。”
我看著他,死死地看著他。
想從他臉上找出一絲一毫的猶豫,或者愧疚。
可是沒有。
他的表情很平靜,甚至帶著一種公事公辦的疏離。
“蕭越澤,”我的聲音發顫,“你在說什么?”
他像是沒聽見,繼續對警察說:“相關的轉賬記錄、合同文件,如果需要,我可以讓財務部門配合提供。”
“蕭越澤!”我提高聲音,“你看著我!”
他終于轉過頭,看向我。
眼神很冷,像冬天結冰的湖面。
“曼婷,”他開口,語氣近乎溫和,“我知道你可能一時難以接受,但做錯了事,就要承擔后果。”
我簡直要笑出聲。
做錯了事?
我做了什么?錯在哪里?
“我沒有!”我站起來,椅子腿在地板上刮出刺耳的聲響,“我根本不知道你們公司的資金操作!你為什么要誣陷我?”
“沈女士,請冷靜。”警察按住我的肩膀。
蕭越澤的律師上前一步,遞過一份文件。
“這是部分有沈女士簽字的轉賬申請單復印件。”律師的聲音平板無波,“還有幾份合同,簽署方也是沈女士的名字。”
我接過那疊紙,手指抖得厲害。
翻看,上面確實是我的簽名。
可這些文件我從未見過!
“這些簽名……”我抬起頭,看向蕭越澤,“是你讓我簽的那些空白文件?”
婚后不久,蕭越澤曾拿過一些文件回家。
他說是公司常規流程,需要家屬簽字確認一些無關緊要的事項。
我當時正忙著畫圖,沒細看,就在他指定的位置簽了名。
他說:“都是走個形式,放心吧。”
我就真的放心了。
因為他是我的丈夫啊。
蕭越澤避開了我的視線。
“我不記得有這樣的事。”他淡淡地說,“這些文件都是正常業務往來中產生的。”
警察互相對視一眼。
“基于現有證據,”年長的警察開口,“沈曼婷女士,我們需要對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配合進一步調查。”
我的腿一軟,重新跌坐回椅子上。
“拘留……”我喃喃重復。
“只是暫時。”蕭越澤突然開口,聲音放軟了一些,“曼婷,配合調查,把事情說清楚就好。律師會幫你……”
“幫我?”我打斷他,笑出了眼淚,“蕭越澤,你現在是在幫我嗎?”
他沉默了。
律師低聲對他說了句什么,他點點頭,站起身。
“警察同志,”他說,“那我先回去了。公司那邊還有很多事要處理。”
他甚至沒有再看我一眼,轉身朝門口走去。
“蕭越澤!”我對著他的背影喊。
他停住腳步,沒有回頭。
“為什么?”我的聲音嘶啞,“你給我一個理由。”
他靜默了幾秒。
然后他說:“曼婷,做人要誠實。”
說完,他拉開門,走了出去。
門輕輕合上,隔絕了他離開的背影。
我坐在冰冷的椅子上,看著手里那些印著我簽名的文件。
突然想起半年前的一件事。
那天我去公司找蕭越澤,在辦公室外聽見他和謝卉的對話。
謝卉的聲音帶著哭腔:“越澤,那筆賬要是查出來,我就完了……”
蕭越澤的聲音很溫柔:“別怕,有我在。”
我當時沒有多想。
謝卉是他的大學同學,也是公司的財務總監,工作上遇到困難很正常。
現在想想,那筆賬……是不是就是今天警察說的“非法資金操作”?
而蕭越澤選擇保全謝卉,把我推了出去。
因為他知道,謝卉是他的白月光。
是他酒后曾抱著我,迷迷糊糊喊過的那個名字。
是我在他手機里偶然看到,聊天記錄曖昧卻被他解釋為“多年好友”的那個人。
心臟像被一只無形的手攥緊,疼得我喘不過氣。
警察走過來:“沈女士,請跟我們辦手續吧。”
我抬起頭,看著墻上的時鐘。
下午四點十分。
陽光從高高的窗戶斜射進來,在地板上投出一塊明亮的光斑。
真刺眼啊。
02
拘留所的日子,時間是用鐵欄桿分割的。
十平米左右的房間,四張鋪位,我進去的時候已經有三個人。
一個中年女人因為打架斗毆進來,一個年輕女孩涉嫌盜竊,還有一個和我差不多年紀的,沉默寡言,誰也不理。
最初的兩天,我整夜整夜睡不著。
閉上眼睛就是蕭越澤那張平靜的臉,和他伸手指向我的那只手。
那么穩,那么篤定。
像是演練過無數遍。
我開始回憶我們婚姻的每一個細節。
我們認識是在三年前的一個行業交流會上。
我是自由設計師,他是科技公司創始人。
他主動過來搭話,說欣賞我的作品,談吐斯文,舉止得體。
后來他開始約我吃飯、看電影、逛展覽。
追了半年,他求婚了。
在一個很普通的周末傍晚,他做了燭光晚餐,拿出戒指,單膝跪地。
“曼婷,”他眼睛很亮,“嫁給我好嗎?我會對你好一輩子。”
我哭了,點頭說好。
婚禮辦得很倉促。
蕭越澤說奶奶病重,最大的心愿就是看到他成家。
所以從求婚到婚禮,只有一個月時間。
婚紗是現買的,酒店是臨時定的,賓客名單也簡化了很多。
我當時沉浸在幸福里,覺得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們要在一起了。
現在想想,那場婚禮確實有很多不對勁的地方。
蕭越澤的母親袁玫全程臉色都不太好。
她對我客氣而疏離,不像婆婆看兒媳,倒像上司打量下屬。
婚禮上有個環節,是雙方父母上臺。
我父母早逝,只有姑姑代表娘家出席。
袁玫上臺后,司儀照例說些“喜結連理”的吉祥話。
她卻突然接過話筒,說了句很奇怪的話。
“今天這個儀式,主要是為了完成老人家心愿。”她的目光掃過全場,“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意。”
臺下賓客面面相覷。
蕭越澤趕緊拿過話筒,笑著打圓場:“我媽是太高興了,話都說不清楚。”
當時我只當是婆婆緊張,沒往深處想。
現在仔細琢磨,“形式不重要”……是什么意思?
還有結婚證。
婚禮前一周,蕭越澤說他要親自去辦結婚登記。
“你工作忙,這種跑腿的事我來就好。”他溫柔地說,“到時候給你個驚喜。”
我確實收到了驚喜——兩本紅彤彤的結婚證。
翻開看,照片是之前一起拍的證件照,鋼印清晰,信息齊全。
我小心地收進抽屜,覺得那就是我們愛情的證明。
可現在,警察說那是假的。
如果證真是假的,那蕭越澤為什么要這么做?
只是為了敷衍病重的奶奶?
還是說……從一開始,他就沒打算真的娶我?
拘留所第五天,律師來了。
不是蕭越澤的律師,而是法律援助指派的。
一個四十多歲的女律師,姓陳,表情嚴肅,公事公辦。
“沈女士,”她翻開筆記本,“根據現有證據,情況對你非常不利。”
我握緊雙手:“那些簽名不是我自愿的,是他騙我簽的空白文件。”
“但法律上講,簽字即代表認可。”陳律師推了推眼鏡,“除非你能證明簽字時受到脅迫或欺詐。”
“他就是欺詐!”我情緒有些激動,“他是我丈夫,我信任他……”
“丈夫?”陳律師打斷我,眼神有些古怪,“沈女士,你確定嗎?”
我一愣:“什么意思?”
陳律師合上筆記本,沉默了幾秒。
“我調閱了你們的婚姻登記信息,”她緩緩開口,“民政局系統里,沒有沈曼婷和蕭越澤的結婚記錄。”
我腦子嗡的一聲。
“不可能……我們有結婚證……”
“有證不一定代表登記過。”陳律師說得直白,“偽造結婚證,雖然違法,但確實存在這種情況。”
她看著我慘白的臉色,語氣稍微緩和:“當然,這只是我的初步調查。具體需要你釋放后自己去民政局核實。”
“如果……”我聲音發顫,“如果證真是假的,那我們的婚姻……”
“法律上,不存在。”陳律師說得很清楚,“也就是說,你們只是同居關系。”
同居關系。
所以蕭越澤指認我時,那么干脆,那么沒有顧忌。
因為從法律上講,我根本不是他的妻子。
我沒有權利參與他的財產,卻可以成為完美的替罪羊。
多諷刺啊。
陳律師離開后,我在硬板床上坐了整整一下午。
同屋的中年女人湊過來,遞給我半個蘋果。
“妹子,想開點。”她咬了口蘋果,含糊地說,“男人這東西,靠不住。關鍵時候,他們只想著自己。”
我接過蘋果,沒吃。
窗外天色漸漸暗下來,鐵欄桿的影子拉得很長。
我想起求婚那晚,蕭越澤為我戴戒指時,手指微微發抖。
我當時以為他是太激動了。
現在想來,那顫抖里,是不是還有別的東西?
愧疚?猶豫?還是算計?
我又想起謝卉。
那個總是一身名牌、妝容精致的女人。
每次去公司,她都會親熱地挽著我的手臂,說“曼婷姐你真有福氣,越澤這么愛你”。
她的笑容那么真誠,眼神那么清澈。
可就在我被帶走的前一周,我路過一家咖啡館,透過落地窗看見她和蕭越澤坐在一起。
她低頭抹眼淚,蕭越澤握著她的手,輕聲安慰。
我站在窗外看了一會兒,然后默默離開。
晚上蕭越澤回家,我問他下午去了哪里。
他說:“見了個客戶,談得不太順利。”
我問:“客戶是女的?”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吃醋了?確實是女客戶,五十多歲的大姐,難纏得很。”
他說得那么自然,那么流暢。
我看著他溫柔的笑臉,選擇了相信。
我應該相信他的。
現在想想,我真傻。
傻到以為一紙婚書就是承諾。
傻到以為兩年同床共枕會有真情。
拘留所第八天,我收到一個塑料袋。
里面是我的換洗衣物和洗漱用品,還有幾本書。
送東西來的人說,是蕭先生讓捎來的。
沒有紙條,沒有話。
就像給監獄里的犯人送補給,例行公事。
我把袋子放在床邊,沒打開。
同屋的年輕女孩好奇地翻看,突然“咦”了一聲。
“姐,這本書里夾著東西。”
我接過來,是我常看的那本設計圖冊。
翻開,里面夾著一張照片。
是我和蕭越澤的婚紗照。
照片上,我穿著白色婚紗,笑得很幸福。
他站在我身邊,摟著我的腰,笑容溫柔。
背景是婚禮現場的花墻,上面寫著我們的名字:沈曼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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