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江西頻道
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施行30周年暨南昌仲裁委員會成立30周年慶祝大會舉行。江西省司法廳、省仲裁協會相關負責同志,南昌仲裁委員會全體委員、仲裁員代表及各界人士齊聚一堂,共同回顧三十年仲裁法治建設歷程,展望仲裁事業高質量發展藍圖。
1995年,緊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施行步伐,南昌仲裁委員會應運而生,成為全國首批、省內首家民商事仲裁機構。南昌仲裁委員會堅守公正、不斷提升效能,助力區域法治建設。
南昌仲裁委員會大力推行制度化管理,構建起涵蓋近70項規章的“洪仲制度”體系;完善仲裁員隨機指定、一案一評、年度考核機制;強化鑒定機構監督,實施分級管理與費用調控;通過文書核閱、專家咨詢、重大案件專家組監督等多重機制嚴把案件質量關;與法院建立訴仲協同機制,保障仲裁裁決有效執行。
為切實降低當事人解紛成本、提升服務體驗,南昌仲裁委員會在成立三十周年之際正式推出減費增效“十條舉措”。切實降低仲裁成本,彰顯仲裁經濟性。整體下調仲裁案件處理費的收取標準,使所有仲裁案件的費用負擔得以普遍減輕;對金融仲裁案件實行大幅收費下調(30%),鼓勵金融行業通過仲裁方式高效化解糾紛;建立調解和解激勵機制,根據當事人達成和解/調解協議的不同階段(立案前、仲裁庭組成前),給予不同比例的案件受理費退還(最高可退60%);設立仲裁專項援助慈善基金,為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費用援助,保障其平等獲得仲裁服務的權利。全面提升仲裁質效,保障仲裁公正性。通過建立名錄、考核評價和“黑名單”制度,嚴控鑒定質量和鑒定人行為,確保案件關鍵證據的客觀公正;引入專家組評審機制,為重大疑難案件提供智力支持;完善速裁機制,通過繁簡分流、強化庭前準備、推行無紙化辦案和遠程視頻庭審等方式,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全面提高辦案效率。拓展仲裁服務維度,增強仲裁便利性。深化仲裁與司法的銜接機制,形成解決糾紛的合力,確保仲裁裁決的權威性和可執行力;大力推進智慧仲裁建設,實現仲裁流程的數字化轉型;推行“移動仲裁”工作機制,變“被動等候”為“主動上門”,將仲裁服務延伸到糾紛發生地或當事人所在地,有效解決跨區域糾紛當事人的奔波之苦。
同時,《2026—2030年南昌仲裁事業發展規劃》編纂工作同步啟動,標志著南昌仲裁事業邁向新征程。(熊婷婷、黃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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