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低速電動車
由于簡單易學
成本較低、駕駛方便等原因
受到不少中老年人青睞
但是
不按道行駛、闖紅燈、逆行
等情況時有發生
殊不知,這些違法行為
讓危險越來越近


交通事故的發生時刻提醒著我們
道路交通安全事關每個人的安全和生命
尤其是對于安全性能低的交通工具
更應該加倍警惕
“匯成果 展新圖——2025委辦局長訪談”
12月31日,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陳玉東及各相關總隊負責人做客由市政府辦公廳、市網信辦、海河傳媒中心共同推出的《公仆走進直播間》特別策劃“匯成果 展新圖——2025委辦局長訪談”,介紹了天津違規低速電動車治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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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陳玉東做客《公仆走進直播間》特別策劃“匯成果 展新圖——2025委辦局長訪談”。
交管部門表示,違規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于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
這些車輛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不能辦理注冊登記、不能申領號牌,更不能購買交強險和商業險。它們通常以“無需駕照、無需上牌、無需保險”為賣點,吸引部分消費者購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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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種“方便”背后,隱藏著巨大的安全隱患。據統計,近年來涉及違規低速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趨勢,傷亡率遠高于正規機動車,不僅威脅駕駛者自身安全,也危及無辜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
同時,這些車輛由于缺乏牌照和有效監管,駕駛者違法成本極低,嚴重破壞了交通秩序和規則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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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違規低速電動車屬于不得上道路行駛的車輛。為加強我市違規低速電動車管理,2024年4月,發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違規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告》。
《通告》明確,禁止在本市生產、銷售違規低速電動車,并對既有違規低速電動車設置三年過渡期,2027年5月1日過渡期滿后,禁止違規低速電動車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上道路行駛。
目前,交管部門正在按照《通告》要求,在過渡期內針對此類車輛闖紅燈、逆行等易肇事肇禍交通違法行為嚴格依法查處,過渡期滿后,將對仍上路行駛的違規車輛依法實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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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門呼吁
交管部門呼吁廣大市民朋友和交通參與者:不購買、不使用違規低速電動車,畢竟出行最重要的就是“安全”和“合法”。如果手里有這種車,趁現在還有時間,要早做打算,及時處理。不輕信“不用上牌、不用駕照”的銷售宣傳,免得自己經濟受損失。
來源:天津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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