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11月1日,上海《東方雜志》寄出了約莫四百封征稿函,一場名為“新年的夢想”的征集活動,就這樣在風雨如晦的時局里悄然啟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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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胡愈之在信中寫下肺腑之言:這是個“昏黑的年頭”,東北淪陷,家國飄搖,現實生活滿是緊張與憋悶。可即便身處這般困頓,人依然該守住做夢的權利——“夢是我們所有的神圣權利啊”。
雜志只拋出兩個問題:一是你夢想中的未來中國,該是何等模樣?二是你個人生活里,藏著怎樣的期許?
最終,百余位作者提筆寫下了兩百多個“夢”,巴金、冰心、葉圣陶、柳亞子、郁達夫、胡適、朱自清、林語堂……這份名單,幾乎囊括了當時中國最活躍的知識分子群體。這,堪稱中國近代思想史上一次罕見的公開集體想象。
這些夢想里,最鮮明的底色,是對社會圖景的重構與暢想。
冰心筆下,是一個消弭了國界、階級與剝削的大同世界,人人勞作,人人共享勞動的果實;柳亞子與郁達夫的構想則更為徹底,他們期望廢除私有財產,消弭階級分野,甚至終結一切競爭,勾勒出一幅高度理想化的烏托邦圖景。
相較之下,葉圣陶的夢想顯得格外克制而踏實:他盼著人人有飯吃、有工作做,卻格外強調,碗里的飯絕不能沾著別人的膏血,手中的活更不該只為填滿少數人的肚皮。這份“最低限度的正義”,穩穩扎根在現實生活的土壤里。
在眾多“社會之夢”的洪流之外,還有一類夢想常被忽略,卻分量十足——那是深埋在字里行間的法治之夢。
《人民晚報》編輯宓汝卓直言,未來的中國當“許言論絕對自由,決不諱疾言醫”;大夏大學教授梁園東則提出,理想的社會不該以政府為絕對中心,政府至少該是一個“不怕人講話的政府”。
馬相伯老人更是以長者的遠見,系統勾勒出一個民治與法治并行的國家藍圖:既非一黨專政,亦非簡單的兩黨輪替,而是以根本大法為基石,切實保障人民的身體自由、財產權利,以及言論、出版、信仰的自由。
這些文字在今日讀來或許不算激進,可在那個風雨飄搖的年代,已是振聾發聵的制度想象。
當然,并非所有人都醉心于宏大的社會藍圖。
胡適的夢想帶著幾分自嘲的意味——他希望能住進一所“理想的牢獄”,從此不問世事,只埋首于讀書寫作;還有不少作者,將目光投向了田園,向往著遠離政治紛擾的鄉居生活,耕讀傳家,安穩度日。
更有人干脆拒絕這場“造夢運動”:俞平伯坦言自己“沒有夢想”,茅盾則直言夢想是危險的,他寧愿俯身向下,直面沉甸甸的現實。
這場集體造夢的盛宴里,獨獨少了魯迅的身影。
1933年元旦,收到《東方雜志》的特刊后,他很快寫下《聽說夢》一文,作為對這場活動的回應。
魯迅并非不理解編者的苦心,可他一針見血地指出:許多人都夢見了“大家有飯吃”的大同世界,夢見了人人平等的無產階級社會,卻很少有人夢見,通往這些光明圖景的路上,必然要經歷的階級斗爭、白色恐怖、轟炸、虐殺與酷刑。倘若回避了這些必須付出的代價,再完美的藍圖,終究只是一場鏡花水月的幻夢。
回望1933年的這場“新年之夢”,它更像一份沉甸甸的時代精神檔案。
有些夢想,隨著歲月流轉與社會發展,已然部分照進了現實;有些設想,則因歷史條件的制約與路徑選擇的差異,始終停留在思想的層面。
但無論這些夢想是否成真,字里行間都鐫刻著一份珍貴的勇氣——在那個危機四伏的年代,一群知識分子敢于公開討論制度、權利與未來的勇氣。
倘若今天,再有一本雜志向社會征集“新年夢想”,參與者或許會比當年多上百倍,表達也會更加多樣而豐富。
只是,這般多樣的夢想,是否還能被允許以各自的姿態自由生長?這答案,恐怕早已不完全取決于做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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