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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
女大學生在網(wǎng)絡發(fā)帖反映其和同學在長春火車站遭遇男子攬客,給予拒絕后遭威脅一事,“長春公安宣傳”公眾號2026年1月1日發(fā)布警情通報,予以證實的同時,公開表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已對涉事男子予以行政拘留。
針對火車站違法攬客,想必不少人都注意到,一直以來,各地警方都采取措施予以禁止,但為何高壓整治之下,還依然不斷發(fā)生?
有關報道顯示,女大學生及其同學三人,在長春火車站遭遇涉事男子張某巍攬客,發(fā)現(xiàn)其要價80元過高,予以拒絕,男子張某巍便要求女大學生給他買煙作為報酬,并威脅女大學生及周圍人員:“長春的出租車誰敢拉她,我給你們揚了。”
在當下網(wǎng)絡平臺叫車在各個城市都十分便利的情況下,男子張某巍居然還敢如此張狂,強迫乘客必須乘坐其高價車,似乎有點令人費解。
從媒體報道披露的情況可知,張某巍并非出租車司機,而是人們都知而已成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車站攬客的“黃牛”,其之所以要加高出女孩事后乘坐打表出租車才30元車費而高出50元的價,就是要從車費中抽成,也就是有利可圖。
那么,如何才能讓類似張某巍這樣的攬客“黃牛”銷聲匿跡,不再在火車站坑人?
青鋒認為,一是像鄭州火車站那樣,在廣場架設高音喇叭,警方通過廣播提醒乘客,要到規(guī)定的出租車乘車處乘車,不要聽信廣場攬客人員的話,隨意跟攬客人員乘車。
二是各地鐵路警方要和屬地警方成立聯(lián)合執(zhí)法機構(gòu),共同整治火車站地區(qū)違法攬客,尤其是要形成震懾,通過整治,讓違法攬客現(xiàn)象徹底消失。
三是正規(guī)運營的出租車,要合法經(jīng)營,不冒涉法風險,自覺主動不與違法攬客者合作,不給違法攬客者提供生存空間。
第四,應該是重要的一個方面,即發(fā)現(xiàn)違法攬客,當?shù)鼐讲粌H要對涉案的違法攬客者依法處置,還要給予違法攬客對接的出租車依法嚴厲處罰,讓他們得不償失,徹底明白涉嫌違法沒有利益可圖,或許火車站地區(qū)違法攬客的“黃牛”就有可能永遠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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