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證監會公開發行輔導公示系統顯示,易事達光電(廣東)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易事達光電”)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輔導工作已正式完成,輔導機構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據悉,雙方于2025年7月28日簽署輔導協議,輔導期自當日至報告出具日,期間共開展一期輔導工作。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協同參與,通過全面盡職調查、中介機構協調會、集中授課等多種方式推進輔導,覆蓋歷史沿革梳理、財務核查、客戶供應商走訪、法規培訓等核心領域,輔導計劃順利落實并取得預期效果。輔導期間,公司因取消監事會有3名原監事離任,新增1名獨立董事及1名職工代表董事,其余核心輔導對象無變動。
輔導期間,針對公司核心整改問題,輔導機構協同中介機構推進落實改進措施,具體如下:
關聯采購問題:參股公司贛州金為信為公司報告期內前五大供應商,存在關聯采購情形。整改措施為中介機構通過實地走訪、核查財務數據、對比交易價格等方式,確認關聯交易真實合理、價格公允;同時督促公司開發非關聯供應商、提升自有壓鑄車間產能,關聯采購金額已實現逐年下降;
歷史股權代持問題:2016年至2021年期間存在兩筆股權代持情形,2021年11月已完成股權還原及工商登記。整改措施為中介機構核查工商底檔、協議憑證等資料并訪談歷史股東,確認股權代持及還原過程合法合規,無糾紛或潛在糾紛,不涉及違規利益輸送等情形;
財務內控執行不到位問題:公司雖已建立較完善的治理與內控制度,但報告期前期存在執行不到位情況。整改措施為輔導機構提出改進建議,督促公司落實內控制度優化與執行工作,目前公司治理及內控制度已較為完善。
此外,針對廣東證監局現場檢查關注問題,公司已完成全部整改,且自最后一次現場檢查至輔導完成期間未發生重大變化。經輔導,易事達光電已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結構、會計基礎工作及內部控制制度,相關人員全面掌握發行上市及規范運作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信息披露及承諾履行等責任義務,充分了解北交所定位及監管要求,具備進入證券市場的基本條件,為登陸北交所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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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 證監會公開發行輔導公示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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