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八年三月十四日,蘇州審判廳里擠得連只蒼蠅都飛不進去。
誰也沒想到,把不可一世的太倉縣令周炳坤送上斷頭臺的,既不是上面的巡按使,也不是哪路軍閥,而是一個躲在咸菜缸里三天三夜、連字都不認識的啞巴丫頭。
她在鋪滿細沙的盤子里畫了三個歪歪扭扭的圈,臺上的縣太爺當場就尿了褲子。
這哪里是審案,簡直就是新舊兩個時代在拿命互搏。
咱們把日歷往前翻半年,看看這樁震驚江浙的“太倉滅門案”到底有多邪乎。
那天早上賣豆腐的老王路過,聞著味兒不對,壯著膽子推門一看,差點把隔夜飯吐出來。
首富張世榮一家五口,沒一個活口。
那場面慘得沒法看:張世榮喉嚨被豁開個大口子,手里死死攥著那把家傳的七星劍;老婆李氏心窩子上插著銀簪子;最可惜的是剛從南京洋學堂回來的大少爺,胸口被捅成了馬蜂窩,十個手指頭的指甲全翻過來了,那是臨死前拼命撓地留下的。
這事兒一出,整個太倉城都炸了鍋。
可大家伙兒還沒回過神來呢,縣太爺周炳坤的判決書就下來了。
這位人稱“周半仙”的老爺,辦案速度比現在那5G還快,僅僅三天就結案了。
周炳坤給出的結論就八個字:“突發癔癥,滅門自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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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張世榮突然瘋了,殺了全家再自殺。
為了堵住悠悠眾口,周縣令還煞有介事地拿出了所謂“鐵證”:劍柄上有張世榮的指紋,兒子指甲縫里有親爹的皮肉。
在那個兵荒馬亂的年月,官字兩張口,上面的說是瘋病,棺材里的死人還能爬出來喊冤不成?
五口薄皮棺材就這么匆匆拉去了亂墳崗。
眼瞅著這樁慘案就要被黃土埋了,誰知道周炳坤千算萬算,算漏了兩樣東西:一個是那時剛興起的新式法律,另一個就是那個命大躲過一劫的燒火丫頭翠喜。
說起來,這案子能翻過來,真得感謝那時候的“法治內卷”。
一九一七年那會兒,雖然還在打仗,但司法界已經開始搞改革了。
接手這案子復查的,是個剛從日本早稻田大學回來的狠角色——檢察官沈墨林。
這沈墨林一到太倉,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他沒去縣衙喝茶,也沒提審犯人,而是干了一件讓全城老百姓驚掉下巴的事兒——開棺驗尸。
這在當時可是犯大忌諱的,周炳坤帶著一幫衙役在墳頭攔著,說什么“入土為安”,其實就是心虛。
但沈墨林硬是頂著壓力,叫來了省里的法醫。
這一驗,周炳坤編的那個故事就像紙糊的燈籠,一捅就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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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檢報告簡直就是“打臉實錄”:張世榮的手腕上有兩道極深的紫黑色勒痕,那是死后被人強行把劍塞手里造成的;李氏背后的刀口方向,除非她手能反轉三百六十度,否則根本不可能是自殺;最離譜的是廚房灶臺上,法醫提取到了一串那一半的布鞋印,那花紋根本不是張家人的鞋底。
這時候,一直在外圍摸排的探長,在城外的土地廟里找到了餓得奄奄一息的翠喜。
這姑娘雖然又聾又啞,但腦子特別好使,關鍵是她懂唇語。
沈墨林把她帶回蘇州保護起來。
在法庭上,面對那個曾經高高在上的縣太爺,翠喜雖然怕得渾身發抖,但還是顫顫巍巍地在沙盤上比劃了起來。
她先是指了指自己的嘴,然后模仿了一個極其夸張的口型。
當時請來的三位唇語專家一看,臉色全變了。
那口型分明是太倉土話里的“周老爺”。
緊接著,翠喜在沙盤上畫了三個圈。
起初沒人懂啥意思,直到沈墨林讓人把從周炳坤私宅地窖里搜出來的東西搬上堂——那是整整三壇子熔鑄成冬瓜大小的官銀,上面赫然印著張家的私戳!
這一刻,案子的性質直接從“入室搶劫”變成了“官殺”。
隨著調查的深入,一段被捂了二十年的黑歷史被刨了出來。
原來,這位道貌岸然的周大縣令,早在光緒二十年就背上了人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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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個后來混進張家當賬房的陳福全,正是當年知情師爺的兒子。
這陳福全也是個狠人,拿著這把柄勒索了周炳坤十幾年。
這就好比現在的連環貸,利滾利,周炳坤那點俸祿哪夠填這個無底洞?
這哪里是什么癔癥滅門,分明是黑吃黑引發的連環殺局。
周炳坤因為貪污河工款的事兒又被陳福全抓住了小辮子,狗急跳墻之下,竟然跟陳福全達成了魔鬼交易:殺張家全家,搶來的錢分贓,順便把陳福全嘴里的“舊賬”一筆勾銷。
但他沒想到,那個執行任務的殺手王彪,因為分贓不均,偷偷留了一份血書藏在城墻磚縫里,最后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審判那天,簡直就是現代刑偵技術對傳統主觀臆斷的“降維打擊”。
指紋鑒定、法醫驗傷、唇語解讀,這些咱們現在司空見慣的手段,在一九一八年的法庭上,就像是照妖鏡,照得那些舊官僚無處遁形。
最諷刺的一幕發生了。
他不知道的是,庭下的旁聽席上,老百姓眼里早就沒了對官威的恐懼,全是看猴戲一樣的眼神。
這樁“太倉滅門案”,直接加速了江南地區的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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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當時的評論特別毒:“千年仵作改法醫,三班衙役變警員,此案就是個分水嶺。”
至于那個幸存的啞女翠喜,后來去了寒山寺旁邊的靜心庵帶發修行。
據說每逢下雨天,她還會給張家燒點紙錢。
而從周炳坤家里抄出來的那些臟銀,最后也沒充公,而是被撥作了教育專款,在太倉建起了一所新式小學。
學校落成那天,匾額上刻的字,正是張家慘死的大少爺生前最掛在嘴邊的那句——“以科學啟民智”。
歷史有時候就是這么荒誕又公平。
張家沒能看到的“德先生與賽先生”,最終踩著兇手的尸骨,在這片土地上扎下了根。
那個秋夜的血色迷霧,終究是被法治的陽光給驅散了。
一九一八年冬天,周炳坤在刑場被槍決,據說死前嚇得路都走不動,是被兩個法警拖上去的。
參考資料:
江蘇省檔案館編,《江蘇高等審判廳檔案選編》,檔案出版社,1988年。
佚名,《民國奇案錄:太倉滅門始末》,上海書店印行,1920年。
沈墨林,《法醫手記與刑偵實錄》,商務印書館,19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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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1918年3月15日號,第4版《蘇州審判廳特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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