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玉良
一樁刑事案件,最沉重的從來不是案卷里的頁碼,而是當事人被長期羈押后的每一天被貼上標簽、被迫停擺的人生,以及反復審理帶來的無盡煎熬。最近知名律師李向安向我介紹了他代理的“河北省唐山市邢某合同詐騙案”,該案從2017年公安機關開始立案、檢察院公訴到一審、二審法院多輪審理,幾度反復被判有罪、幾度反復推倒重來,最終于2025年12月25日才迎來了終審無罪判決,當事人被看守所羈押時間竟然長達5年零10個月。“終于給當事人平反翻案了,糾正了一個冤假錯案,實現了該案中的公平公正,所有的付出都值了”,李向安對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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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也許會遲到,但不會缺席”,“遲到的正義非正義”,李向安用他近六年的堅持,詮釋了這兩句話的千斤重量。該案2020年進入法院審理階段后,經歷了三次一審、三次二審,在反復審理中把真相一點點“扣出來”,一旦認準了理在當事人一邊,剩下的就只剩下頑強的抗爭堅持、強有力的有效辯護。該案自2017年公安機關開始對該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2018年1月邢某被羈押在看守所,后檢察院提起公訴。一審法院2020年3月第一次審理認定合同詐騙罪成立,判處邢某有期徒刑13年。
后邢某不服,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中院第一次二審后發回重審。但案件回到一審后并沒有立刻迎來轉機,第二次一審,法院仍認定合同詐騙罪成立,再次判處有期徒刑13年。邢某再次上訴,中院第二次審理后再次發回一審重審。兩次一審“判處13年”,二審兩次“發回重審”,意味著案件事實與證據的認定始終存在重大爭議,也意味著律師辯護和當事人自我辯護每前進一步,都要付出更大的專業成本和心理承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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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24年12月26日第三次一審,一審法院作出罪名不成立的判決,宣告邢某無罪。然而檢察院卻對此不服,提起抗訴至中院,案件進入第三次二審。最終于2025年12月25日中院駁回檢察院抗訴,維持第三次一審無罪判決。三次一審、三次二審,塵埃落定:合同詐騙罪不成立,當事人無罪。至此,邢某自2018年1月22日被抓羈押,至2023年11月15日被取保候審,歷經五年零十個月。
對當事人而言,這不是一個“辦案周期”,而是被剝奪人身自由、被反復審理、被命運懸置的漫長歲月。對律師辯護而言,這更不是一場短跑,而是一場必須咬牙跑完的馬拉松。每一次開庭、每一次發回、每一次再審,都是對證據體系、法律適用、庭審對抗、心理韌性、專業比拼的綜合考驗,也正因為付出的代價如此沉重,最終的無罪結局才格外具有重量。它不僅是當事人命運的改寫,更是對“證據不足不能定罪”、“疑罪從無”、“無罪推定”等現代刑法原則精神的一次現實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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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認識的律師中,李向安是一個非常富有正義感和執著精神的律師。一旦認準了理,掌握了證據,他就有一種天不怕、地不怕、不卑不亢的頑強脾氣,不懼任何強權壓力,一定要把“法理”堅守到最后一刻。邢某這個案子,從“有罪判決”走到“無罪終局”,其中體現了頑強的抗爭精神、精準有效的辯護、審判機關中對司法責任制的底線堅守。本案經歷了兩次有罪判決、兩次發回重審、第三次一審宣判無罪后,仍遭檢察院提起抗訴,這意味著辯護必須長期面對強勢指控、程序反復與階段性挫敗,其中面對的阻力方方面面,尤其是來源于偵查機關和公訴機關無形壓力,到底有多大,可想而知。
在這樣的反復拉鋸中,最容易被消磨考驗的不僅僅是律師的專業能力,更是對律師及當事人精神信念的考驗:當結果一次次不利,當時間不斷被拉長,當外界質疑與壓力疊加,很多人會選擇妥協,選擇放棄,選擇“差不多算了”,但李向安律師始終保持著清醒的冷靜認知,依靠著堅定的信念、有針對性地辯護,堅守到最后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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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堅守的辯護邏輯就是:針對檢察院的具體指控,把爭點一輪輪拆解,把證據一層層剝離,把邏輯一遍遍校驗;是在每一次被推回起點后,仍然重新梳理事實、重新錨定法律、重新組織庭審對抗;是在終局到來前,始終堅持讓審判回到證據規則本身。李向安對我說:在法庭中無論是控方還是辯方,都必須拿證據說話,只講證據,證據擺在那兒,天王老子也不行;沒有相應證據支撐,搞有罪推定、疑罪從有是不能成立的,是違背現代法治精神的。正是基于這種正確的辯護思想邏輯,正是基于“不畏強權精神”的內在品質,而不是空喊口號和自說自話,而是在看得見和看不見的壓力面前,仍不改變對法治精神的守護,相信“真相必須被證明、冤屈必須被糾正”。
最后李向安律師無罪辯護成功,當事人無罪釋放。翻案的意義,不只是當事人獲得了人身自由,更是讓每個人都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可達,現代法治力量仍然可信,冤假錯案的每一次糾正都能大幅提升我國司法機關的現實公信力。當事人最終無罪,給當事人帶來的是重獲清白的起點;給社會帶來的是對法治程序正義的再一次提醒。刑事審判關乎一個人的命運,馬虎不得。必須以證據為中心,必須容得下質疑、經得起復盤,必須讓每一個被告都有機會在法庭上真正“說清楚”。李向安近六年的守望與奔走,讓人看到:在漫長而艱難的道路上,總有人愿意把“正義必勝”落到每一份辯護意見、每一次庭審對抗、每一個關鍵細節里,哪怕路遠、哪怕艱難,仍不退讓。
(李向安律師:以無罪辯護、刑民交叉、替人翻案著稱于法律界,已成功辦理多起重大案件,具有良好綜合素質能力。其“弘揚人性法治之精神,恪守做人做事之道德”之為人宗旨,贏得社會廣泛贊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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