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費、廣告收入歸全體業主!山西出臺新規,明確小區公共收益歸屬與透明化管理
近日,山西省房地產業協會傳來消息:由省住建廳出臺的《關于加強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已正式施行,有效期兩年,以規范我省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意見》明確,住宅小區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住宅小區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開展生產、經營、租賃等活動所產生的收入,在扣除法定稅收、能耗、人工等合理成本后所獲得的收益。這些收益具體包括公共區域停車費、廣告收入、共有設施經營收入、公共房屋租金等九大類,其所有權歸屬于全體或部分相關業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和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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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收益管理方式上,《意見》要求開設公共收益專用賬戶進行資金管理,并推動建立由物業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和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三方參與的共管模式。公共收益應主要用于補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經業主共同決定后,也可用于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維修養護,以及籌備召開業主大會、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工作經費等用途。前期物業服務人退場或業主委員會換屆時,必須按規定完成資金和資料的移交,不得無故拒絕。
《意見》特別強調了透明化與監督。公共收益管理人必須每季度第一個月月底前,將上一季度的收支明細在小區顯著位置公示,同時上傳至“山西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第四季度應當將該年度全年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30日。業主對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業主若發現違規行為,可向住建部門、街道辦事處等部門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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