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多元治理力量協同,是派出法庭融入基層、實質解紛的關鍵路徑。近日,洪雅縣法院柳江法庭通過“法庭+派出所+村委會”多方聯動模式,成功調解一起高齡老人贍養糾紛案件,以司法擔當為耄耋老人筑牢安享晚年的法治屏障。
一、兄妹生隙:贍養瑣事起紛爭
原告徐老太(86歲,喪偶)育有五個子女。2025年5月,徐老太意外摔傷生活無法自理。初期,五個子女輪流照料贍養徐老太。然而,2個月后,贍養責任逐漸由四兒子單獨承擔。因費用分擔及照料方式意見不合,子女間產生分歧,老四與老五甚至上升到肢體沖突。無奈之下,徐老太將子女們訴至法院,希望在法院的主持下能夠妥善解決贍養問題。
二、上門調解:三方合力破僵局
考慮到徐老太年事已高、行動不便,且糾紛產生的根源是家庭矛盾,為方便當事人,同時更好促成案結事了,承辦法官楊龍決定打破“坐堂辦案”模式,主動聯系轄區派出所民警與村委會干部,共同前往徐老太家中開展上門調解。
在老三家中,即徐老太現住地。楊龍法官、轄區派出所民警、村委會干部組織徐老太及其五個子女們圍坐在一起,逐一傾聽各方意見。
“憑什么一直讓我管?你們一個個當甩手掌柜,良心過得去嗎?”老四首先表達了不滿。“你少在這里裝好人!當初要不是你說媽跟著你住方便,我們能同意?現在你霸占著山林和土地,又來叫苦,你還想怎么樣?”老五當即回懟。
![]()
調解一開始,曾發生肢體沖突的老四老五二人率先起了爭執。其余三個兄妹緊跟著也紛紛訴說著自己的付出。徐老太靜靜坐在一旁看著爭辯的兒女們,沒有表態,只是默默擦拭著眼角的淚。
兒女們言辭逐漸激烈,派出所民警及時上前安撫情緒,提醒沖突不利于問題的解決,引導各方靜下心來冷靜溝通。村委會干部隨即從親情與公序良俗的角度加以勸解。承辦法官結合《民法典》指出,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法定的贍養義務,同時動之以情,勸大家從母親角度考慮。最終,在法官、民警和村干部的共同疏導下,場面逐漸緩和。
三、情法交融:梳理癥結定方案
調解氣氛變好,楊龍法官借勢展開溝通,分別聽取子女們和徐老太的實際情況與想法:老大和老二需照顧年幼孫輩,目前難以全力看護老人;老三表示會履行應盡義務;老四提議輪流照料老人;老五表達了贍養意愿,但要求使用家里的山林和土地;徐老太表達自己需要有人照顧的想法。老大和老二說:“你現在住在城里,這點山林和土地對你來說沒什么用處,又何必糾結呢?”老五聽后思量了一會最終作罷。
![]()
綜合多方訴求與子女們的各自實際情況,楊龍法官兼顧法與情提出方案:“徐老太年邁不宜搬家,繼續由老三提供母親住宿;老大、老二抽不開身,老五住城里,老四照料母親時間較長也有照料意愿,就由老四繼續照顧徐老太的飲食起居,生老病死由老四負責;其他兄妹按月支付贍養費,平時多回來看看徐老太,幫襯著干點活。大家看合適嗎?”
五個子女商量后均表示同意,徐老太也點頭認可。老四表示:“今后保證把媽照顧得妥妥帖帖。”
四、案結事了:一紙協議安晚年
最終,子女們和徐老太當場簽訂調解協議:徐老太居住在老三家中,由老四負責照料徐老太的飲食起居、日常護理等晚年生活事宜直至去世,其余四名子女每月10日前向老四支付700元贍養費用。
調解結束,徐老太眼中重新亮起了光,臨走時她緊緊拉著法官的手,聲音顫抖卻堅定:“謝謝你們大老遠的上門來,幫助我們解決家中難題,這下我的晚年生活有保障了。”
![]()
此次糾紛的圓滿化解,是洪雅縣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理念、深化多元解紛機制的生動縮影。下一步,洪雅縣法院將凝聚合力,聚焦老年人權益保護,常態化開展涉老糾紛巡回審判與調解工作,用貼心的司法服務、溫暖的法治關懷,讓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