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打拼,懂點勞動法才能守住底氣!從入職到離職,從工資核算到崗位調整,很多看似“合理”的公司操作,其實暗藏違法風險。今天結合真實判例和法律條文,拆解5個最容易遇到的勞動法陷阱,幫你筑牢權益“防護網”。
![]()
一、實習生受傷不算工傷?別慌,有維權路徑
剛畢業的大學生實習時受傷,公司常以“不是正式員工”為由拒絕賠償。鄭州法院的判例明確:學校組織的實習屬于課堂教學延伸,實習生與單位不構成勞動關系,無法認定工傷。但這并不意味著只能自認倒霉!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實習生可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建議入職前簽訂學校、單位、個人三方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和保險義務,單位也可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轉移風險,自己也可主動要求確認保障方案。
二、公司隨便調崗?這些情況可以堅決拒絕
“公司業務調整,你從主管調去前臺”“不接受調崗就按曠工處理”——這樣的職場操作真的合法嗎?答案是:當然不!
勞動合同的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并書面確認,用人單位不能單方惡意調崗。判斷調崗是否合法,關鍵看三點:是否有合法理由(如員工不能勝任、組織架構調整)、程序是否規范、是否帶有侮辱性。像案例中主管被調去前臺的情況,明顯屬于貶損人格的惡意調崗,員工可直接拒絕,若公司因此辭退,需支付經濟賠償金。
三、“末位淘汰”被辭退?公司違法了!
不少公司推行“末位淘汰制”,業績墊底就直接辭退員工,這其實是典型的違法操作。最高院指導性案例明確:考核末位不等于“不能勝任工作”,即便員工確實無法勝任,公司也需先進行培訓或調崗,經考核仍不合格才能解除勞動關系。
直接以“末位淘汰”辭退員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員工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主張2N倍經濟賠償金(N為工作年限對應的補償月數)。
四、節假日加班只給補休?工資必須額外付
“法定節假日加班,節后補休就不給加班費了”——這是很多公司的常見誤區。但法律早已明確規定:休息日加班可優先安排補休,無法補休的支付200%工資;而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支付300%工資,補休不能替代!
計算加班費時要注意:基數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執行,不能以“基本工資”“最低工資”為由克扣。如果公司長期拖欠加班費,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五、“長期兩不找”=勞動關系解除?這些權益要注意
有些員工離職后多年未找工作,公司也未支付工資、繳納社保,多年后突然主張確認勞動關系——這種“長期兩不找”的情況,法院通常會認定勞動合同已事實解除。
勞動關系的核心是“提供勞動+支付報酬”的權利義務關系,若雙方長期互不履行義務,視為以行為解除合同。建議離職時及時辦理交接手續,明確勞動關系終止時間,避免多年后出現權益糾紛;若確有特殊情況需保留勞動關系,應簽訂書面協議。
維權小貼士:這些證據一定要留好
職場維權,證據是關鍵!建議日常保存好這些材料: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記錄、加班通知、調崗文件、溝通記錄等。遇到權益受損時,可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合同履行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還可向法院起訴。
勞動法既是勞動者的“護身符”,也是用人單位的“緊箍咒”。了解這些常見陷阱,才能在職場中從容應對,既不盲目維權,也不被動吃虧。你在工作中遇到過哪些勞動法相關的問題?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