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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5日上午,江蘇省鹽城市一家看守所內,一紙判決書終于落地。36歲的王某桂因故意駕車撞倒鄰居家高三學生張俊豪,致其重傷不治,被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法院外,張俊豪的母親張女士哽咽著告訴媒體:“左盼右盼,終于等到了這一天!俊豪終于可以安息了!”這句話背后,是一個家庭長達一年半的煎熬與等待。
十分鐘回家路,成了永遠無法抵達的終點
時間回到2024年5月29日,一個平常的午后。20歲的張俊豪像往常一樣,在家中吃完午飯后,騎上電動車返回學校。從家到他就讀的高中,只有短短十分鐘車程。這個高三少年正全力備戰即將到來的高考,書桌上堆滿了復習資料,墻上或許還貼著激勵自己的話語。
下午1時許,災難毫無征兆地降臨。據案件材料顯示,鄰居王某桂駕駛一輛轎車,在張俊豪騎電動車返校途中,故意從身后將其撞倒在地。猛烈的撞擊讓這個年輕的生命瞬間倒在血泊中。
一年多的煎熬:從腦死亡到最終離別
張俊豪被緊急送醫搶救,但傷勢過重,一直處于腦死亡狀態。母親張女士和家人守著病床,期盼奇跡發生。那張家里的書桌一直保持原樣,仿佛主人只是暫時離開,很快就會回來繼續挑燈夜讀。
然而,經過400多個日夜的等待與掙扎,2025年7月29日下午4時許,張俊豪還是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高考考場少了一位考生,一個家庭失去了他們正值青春的兒子。
審判之路:正義雖遲但到
2025年11月3日,案件在響水縣人民法院結束一審庭審,法院未當庭宣判。又過了兩個月,2026年1月5日,判決終于到來。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上寫道:王某桂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律給出了明確的回應,但一個鮮活的生命已經無法挽回。
一張空書桌的沉默訴說
在張俊豪家中,那張曾經堆滿書籍的書桌靜靜立在角落。本應在2024年6月參加高考的少年,永遠停留在了20歲。他的書本、他的夢想、他對未來的所有規劃,都凝固在那個春天的午后。
這起悲劇不僅僅是一個家庭的災難,也敲響了社會安全的警鐘。鄰里糾紛如何化解?青少年的安全如何保障?當矛盾激化時,如何避免極端行為的發生?
司法判決背后的社會期待
王某桂的一審死刑判決,體現了司法對故意侵害他人生命行為的零容忍態度。這一判決既是對受害家庭的交代,也是對社會的警示:任何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然而,無論判決如何,失去的生命已無法挽回。張俊豪的離去,留下的是家人無盡的悲痛,以及人們對青少年安全、社會和諧更深層次的思考。
當我們為司法判決感到些許慰藉時,也不禁要問:如何才能避免類似悲劇重演?如何才能讓每一個張俊豪都能安全地走完那十分鐘的上學路?
這張空蕩蕩的書桌,將永遠提醒我們:有些失去,無法彌補;有些傷痛,需要整個社會共同療愈。愿逝者安息,愿生者堅強,愿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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