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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少年“創業”的故事聽多了,但上海這位呂同學的“商業模式”,還是讓人驚掉下巴,別人創業燒投資人的錢,他“創業”,專燒電商平臺和商家的錢。
簡單來說,他發現了一個“財富密碼”。在某化妝品平臺的規則里,“申請退貨—填個快遞單號—錢秒到賬”這個流程里,平臺只認單號,不驗貨。好家伙,這哪是漏洞,這簡直是給他私人定制的“零元購”快捷通道。
于是,年僅十七歲的他,開始了堪稱“瘋狂”的操作,租來、買來一堆賬號,專挑貴的護膚品套裝下單。貨到了,反手就是一個退貨申請,隨手編個假快遞單填上去。平臺系統一看:“哦,單號有了,貨在路上了”,唰,退款秒到。而那套昂貴的護膚品,早已被他掛上二手平臺,打折出售,真金白銀落袋為安。
三個月,一萬一千九百多單,套走正品價值四百七十六萬,自己到手四百零一萬。這“利潤率”和“現金流”,讓多少正經老板哭暈在廁所。
錢來得太容易,人就容易飄。新款手機、名牌潮服、夜場消費……一個未成年人的消費清單,豪華得讓人瞠目。他可能一度覺得自己找到了世界的Bug,是卡在規則縫里的“天選之子”。
可惜,法律專治各種“自以為聰明”。前幾天判決下來:詐騙罪,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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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不滿十八歲,六年出來還不滿二十五歲。要我說,這判得,一點不重,恰恰是開了個好頭,把這股歪風邪氣給按住了!
想想看,四百七十六萬,這是什么概念?法律上,詐騙五十萬以上就是“數額特別巨大”,起步刑期十年以上。給他判六年,已經是法院看著他年紀小、認罪態度好、家里砸鍋賣鐵退了一部分錢,從“十年打底”的價碼上,狠狠打了折的。這已經是法律在“教育挽救”和“懲治犯罪”之間,能給出的最大善意了。相當于闖了紅燈本來要扣六分罰兩百,看你是新手,教育為主,只警告處理。還覺得冤?
更值得玩味的,是平臺那離譜的漏洞。一個不驗貨、只看單號就退錢的系統,簡直是在對所有“有心人”發出邀請函:“快來啊,我這兒錢多、人傻、速來!”這已不是風控松懈,簡直是“開門揖盜”。檢察院事后都看不下去,發了檢察建議,就差手把手教他們:親,退貨請打開箱子看一眼好嗎?
但平臺的傻,能成為你壞的理由嗎?顯然不能。就像你不能因為銀行運鈔車門沒關嚴,就上去扛一袋走,還理直氣壯“誰叫你不鎖好”。
這起案子,判罰的意義遠超個案本身。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平臺規則也不是你的提款機。“僅退款”是給誠實消費者的便利,不是給投機分子的漏洞。你想鉆空子“發家致富”,法律就讓你去監獄里“反思人生”。
六年刑期,是對一個走入歧途少年的強行糾偏,更是對所有潛在“規則破壞者”的一記當頭棒喝:別把聰明用錯了地方。真正的“好日子”,沒有捷徑。那些你以為“白嫖”來的奢華,命運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而且,通常都很貴。
這位呂同學用六年自由買來的教訓,希望所有人都能看懂,在現實世界,踏踏實實走正路,比任何“投機取巧”都來得安穩和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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