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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向上一滑,馬上跳轉到購物網站”“隨手晃了下手機,再一看進入了游戲頁面”“‘立即查看’和‘×’的標志幾乎挨著,太容易誤觸了”……記者近日選取多款APP實測發現,廣告亂跳轉的問題依然時有發生。
如今各種APP為用戶提供了便利,但在使用某些APP時,不時出現彈窗廣告、強制跳轉等問題,有的強迫用戶看廣告,有的強迫用戶登錄其他網站,完全無視用戶體驗,嚴重侵害自主選擇權。這種現象已成為一種頑疾,亟待有關方面“猛藥去疴”。
部分APP之所以出現“強制跳轉”,主要是受利益驅動。由于現在手機上廣告泛濫,用戶煩不勝煩,APP為了提高廣告點擊率,賺取更多廣告費,利用技術優勢強制用戶瀏覽廣告。即便設有廣告關閉標志,但通過技術性操作讓用戶誤點擊、難關閉。
而且,很多時候用戶根本來不及看廣告、關廣告,就被APP直接強制登錄廣告中的其他網站,就好像被APP和其他網站聯合“劫持”,即不管用戶同意不同意,必須跳轉、登錄其他網站。這更凸顯出強制跳轉技術存在霸權,APP運營商十分霸道。
對此,有消費者采取了“防御戰”,在多個社交平臺上搜索過解決廣告惡意跳轉的操作流程和攻略,然而嘗試之后效果不明顯,而且發現強制跳轉廣告的新方式仍層出不窮。這需要有關方面對APP強制跳轉的“技術霸權”采取強有力的干預措施。
2023年2月,工信部印發文件指出,不得頻繁彈窗干擾用戶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熱力圖”、高靈敏度“搖一搖”等易造成誤觸發的方式誘導用戶操作。同年,還指導研究機構、協會、企業等制定并發布實施相關標準,以規范“亂跳轉”問題。
據悉,上述行業標準包括細化參數設置參值,提出將“搖一搖”動作設備轉動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時間不少于3秒等一系列參考數值。同時,提出強化明示告知義務和保障用戶選擇權的要求。遺憾的是,這一標準對某些APP未能形成實質約束。
事實證明,APP廣告“亂跳轉”未能得到根治,今天依然是“想跳就跳”,完全無視相關文件和標準。因此,需要更給力的措施治這種“頑疾”,不妨將相關行業標準升級為國家強制性標準,并修改完善《廣告法》,以強有力措施遏制“技術霸權”。
而且,強制跳轉廣告的新方式層出不窮,提示我們還要進一步健全標準,將可能出現的侵權亂象“一網打盡”。從法律角度來說,目前我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有一些針對性規定,取得一定效果,但對“亂跳轉”廣告針對性仍不強。
《廣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反觀“亂跳轉”廣告,明顯違反該規定,有關部門可依法進行查處。如果該條款中,將“亂跳轉”等表現形式明確寫入,對違法行為約束力更強,這需要修法。
綜上所述,既然APP強制跳轉是一種商業利益驅動下的“技術霸權”,不僅侵害了消費者選擇權,也對廣告市場秩序造成破壞,甚至涉嫌不正當競爭。治理市場中的任何“霸權”,唯有標準更強硬、法律更霸氣、執法更給力,才有望終結“霸權”。
期待媒體對相關問題的多次曝光,能促使強有力的治理措施“亮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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