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廣州的停車費不那么貴,幸福指數不知道要高上多少!
是不是全國之最我不知道,但即便是北上廣深,廣州也是數一數二。
越秀、荔灣、海珠、天河,16元一小時比比皆是,住宅月保1200元/車,在老城區也是常態。
相比高昂的停車費,廣州的薪資水平在一線城市中則是最低的,打工人苦停車費太高久矣。
而隨著經濟下行,樓市下行之后,棄四輪換兩輪的就越來越多。
這么一來,電雞圍城,成為城市又一大頑疾。
直到最近,最新的《廣州市停車場管理條例》終于審議通過了,隨之“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也開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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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真的不貴,大家以為看到曙光了。但事實卻是,別高興得太早了。
廣州的“停車場管理條例”最早于2017年年底已經通過,2018年批準實施。
中間有過幾次修訂,最新通過并將于今年2月實施的這一版本是2025年9月完成修訂的。
我找AI對比了一下,最大的亮點應該是強制機關、事業單位的停車場在非工作時間也要對外開放。
然后還給住宅停車場收費定了個罰則,違規最高可罰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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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廣州的商場、寫字樓、住宅小區等,停車費高的問題解決了嗎?
《條例》最關鍵的第四條: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范圍根據省定價目錄的規定確定,機場、車站、碼頭、口岸配套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實行政府定價,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及換乘站配套停車場、社會公共(公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實行政府指導價。住宅停車場實行適用議價規則的市場調節價。其他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價。
拆解一下就是:
1、機場、車站、碼頭、口岸配套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這樣的停車收費實行政府定價。
2、社會公共(公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等等,實行政府指導價。
3、住宅停車場實行適用議價規則的市場調節價。
4、其他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價。
何為市場調節?等于基本照舊吧。
并且這里面打工人日常停車最多的,肯定是住宅停車場和除政府指導價以外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那些“其他”停車場啊。
拿住宅停車場來說,最新的條例不是給加了個罰則嗎?“制定或提?高收費標準,必須按規則與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協商確定,違者最高可罰50萬元”。
但問題是,小區要召開業主大會談何容易?全廣州到現在又有多少個已經成立了業委會的樓盤?誰不是已經對物業忍無可忍了才費氣吧啦地抱團、走上漫長的維權之路?
結論:廣州的天價停車費,不會有大改變。
怪不得現在電雞越來越多。
而且,大家都選擇以更便捷、更低廉的電雞+地鐵的出行方式來通勤。
所以天天“車滿為患”,被堵得水泄不通的各“流量王”地鐵口有的已經專門劃出電雞停放區域,并且有的開始對電雞收費了。
有的2元一次,有的30元一個月,也有的120元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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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四輪車主大多贊成收費,覺得心里稍微平衡了一點。
也有不少人認為,廣州下了大決心禁摩,如今卻讓電雞大行其道,等于開倒車。建議也要讓電雞要交強險、車船稅等等。
當然,不少電雞車主也說,要是地鐵口停車要收費,他們就會選擇停得更遠一點。畢竟,這年頭,錢那么難賺,省一點是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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