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瓜農刺死城管”案有新進展。2026年1月6日,蘭州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王愛武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王愛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
2018年7月18日11時許,瓜農王愛文和弟弟王愛武與城管發生肢體沖突,導致城管1死2傷。之后,王愛文、王愛武被警方刑拘。2019年8月,蘭州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王氏兄弟提起公訴。
![]()
圖源:視頻截圖
因案情復雜、疫情影響等,直至2021年9月,此案才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2023年3月底,因王愛武患有精神分裂癥,處于發病期、無受審能力,蘭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對王愛武中止審理。
2023年4月7日,王愛文故意殺人一案一審開庭審理。庭審中,王愛文的行為屬于故意殺人,還是正當防衛,是庭審辯論的焦點。
據王愛文的辯護律師介紹,公訴人認為,在打斗過程中,王愛文沒有制止弟弟王愛武的暴力行為,存在形成共同故意殺人的用意,其行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辯護方則認為,王愛文、王愛武都是在被城管毆打后有所反抗,王愛文無法預見弟弟王愛武的行為,也無法控制,因此王愛文無需為王愛武的防衛過當而承擔責任。據此,辯護律師以正當防衛為王愛文作了無罪辯護。
此案經媒體報道后,引起了外界廣泛關注和討論。之后,王愛文被取保候審。
2023年11月28日,王愛武故意殺人案及附帶民事訴訟在蘭州中院開庭審理。因患精神疾病,王愛武沒有出庭。
庭審中,對于王愛武打人、捅人的事實,控辯雙方無異議,對于事情的起因,辯方認為系城管一方挾私報復所引起。對于案發時王愛武是否有刑事責任能力問題,公訴機關認為其當時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其辯護人則認為無刑事責任能力。
![]()
編輯 | 程婷
綜合 | 澎湃新聞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