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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的耿先生從未想過,自己注銷近五個月的微信公眾號會引來一場離奇訴訟。2025年12月26日,他突然收到法院傳票,案由為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原告是濰坊市易視康傳媒有限責任公司。隨著調查深入,這家注冊資本僅3萬元的公司,在全國24省發起超700起同類訴訟的反常行為浮出水面,其“先取證后登記”的操作、核心文書簽名不一的疑點,讓“碰瓷式維權”“放水養魚式維權”的嫌疑愈發清晰。
小公司大動作:3萬注冊資本撬動全國701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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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顯示,易視康傳媒成立于2024年3月22日,注冊資本僅3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孟繁碩,股東為孟繁碩與尹永霞,監事為尹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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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費解的是,孟繁碩名下其他經營主體均聚焦近視防控與眼鏡銷售,與知識產權維權毫無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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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關聯企業插圖網(濰坊)設計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25年8月8日,也已涉及13起同類侵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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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一家“小體量”公司,卻展現出驚人的訴訟“戰斗力”。截至目前,該公司累計涉及701條司法案件,遍布山東、廣東、浙江、遼寧等全國24個省份。案由高度集中,其中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582起、著作權權屬及侵權糾紛73起,其余十余類均與知識產權相關,批量訴訟特征極為突出,維權范圍與企業規模嚴重失衡。
時間線藏貓膩:先取證后登記 7個月不提醒待注銷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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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先生的遭遇是該公司維權模式的典型縮影。法院出具的數字內容存證顯示,易視康傳媒于2025年1月6日對耿先生公眾號的元旦活動記錄文章進行取證,涉事圖片僅為非盈利性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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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份標注創作時間為2024年12月20日的“喜迎元旦”圖片,版權登記日期卻遲至2025年5月30日,登記機構為遼寧省版權局,明顯存在“先取證、后登記”的反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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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蹊蹺的是完整維權時間線:2024年11月孟繁碩與尹永霞簽訂委托協議,2025年5月30日孟繁碩與公司簽訂協議并同步完成版權登記,7月1日便簽署民事起訴狀。從2025年1月取證到8月9日耿先生公眾號注銷,長達7個月的時間里,易視康傳媒未發出任何侵權通知或整改提醒,直至賬號注銷4個多月后才提起訴訟。“若不是牟利,為何不提前告知?非要等賬號注銷才起訴?”耿先生的質疑直指其“放水養魚”的收割套路。
27份訴訟全撤訴:惡意維權證據鏈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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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實踐已給出明確回應。案號為(2025)粵0192民初14929號的一審判決載明,我國著作權實行自愿登記原則,登記機關僅作形式審查,作品登記證書不能單獨作為權屬依據,最終法院駁回易視康傳媒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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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書網顯示,該公司已公開的27起維權訴訟均以撤訴告終,無一起勝訴——3起因未交訴訟費被按撤訴處理,17起因原告無故不到庭撤訴,7起為主動撤訴,完全契合“碰瓷式維權”低應訴成本、靠批量起訴倒逼和解牟利的典型特征。
多地法院嚴打:碰瓷維權違背知產保護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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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以維權之名行牟利之實的行為,早已成為多地法院重點規制對象。2024年5月媒體官方報道的文章《江蘇省法院提醒:警惕知識產權“碰瓷式維權”》明確指出,部分市場主體批量購買圖片版權后不用于經營,而是通過批量訴訟牟利,這種商業化維權模式已偏離知識產權保護初衷。
江蘇省法院民三庭庭長湯茂仁強調,將知產訴訟作為牟利途徑的行為,不僅擾亂市場交易秩序,更嚴重浪費司法資源。為遏制亂象,法院將加強對著作權來源、流轉的審查力度,準確認定權屬,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推動知識產權訴訟回歸維權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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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刊發的《最高人民法院近期發布的治理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典型案例》也明確導向,惡意訴訟需滿足“明顯缺乏權利基礎或事實根據”“起訴人明知”“造成他人損害”等要件,一旦認定將承擔賠償責任,甚至需公開消除影響。
耿先生表示,合理懷疑易視康傳媒專門通過發布免費圖片后追蹤取證,批量取證起訴、消極應訴撤訴等方式牟利,希望監管部門從嚴核查。目前,相關案件還未開庭,但其暴露的“碰瓷式維權”亂象,已引發社會對知識產權保護邊界的廣泛討論。
評論:別讓“維權”淪為“碰瓷”的遮羞布
知識產權保護的初衷,是激勵創新創造、維護市場公平秩序,絕非少數人謀取私利的工具。易視康傳媒以3萬注冊資本在全國掀起數百起訴訟,“先取證后登記”的反常操作、全案撤訴的訴訟結果,勾勒出一幅清晰的“碰瓷式維權”畫像——這類行為看似披著合法維權的外衣,實則通過批量訴訟制造司法壓力,倒逼被訴方妥協和解,本質是對司法資源的濫用和市場秩序的擾亂。
最高人民法院明確界定惡意訴訟的構成要件,多地法院加強對著作權權屬的實質性審查,正是對這類亂象的精準規制。知識產權登記的形式審查不等于權利認定的“免死金牌”,正如司法判例所明確的,作品權屬需要完整證據鏈佐證,僅憑登記證書無法支撐維權主張。對于那些意圖通過“放水養魚”“批量碰瓷”牟利的市場主體,法律終將亮出紅牌。
遏制“碰瓷式維權”,既需要司法機關持續強化審查力度,完善惡意訴訟認定標準和懲戒機制,讓惡意起訴者付出應有代價;也需要監管部門加強對知識產權維權類企業的日常監管,防范“維權黑產”滋生蔓延;更需要提升市場主體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規范使用各類作品的行為。唯有多方發力、精準施策,才能劃清合法維權與惡意碰瓷的界限,讓知識產權保護真正成為創新發展的護航者,而非阻礙市場活力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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