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社會真猖狂!” 山西晉城,一則 “游客車胎被集中扎毀” 的消息在元旦假期引發(fā)全網憤怒。一名中年男子因嫉妒景區(qū)節(jié)日火爆,醉酒后手持 15 厘米長的錐子,在景區(qū)臨時停車場精準扎破 21 輛游客車胎,手法刁鉆專挑側面難修補的位置下手。事件曝光后,景區(qū)果斷全額賠付車主損失,警方 9 小時火速破案,以尋釁滋事罪將嫌疑人刑拘,網友直呼 “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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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2 日晚,元旦假期的山西晉城司徒小鎮(zhèn)燈火通明,來自各地的游客沉浸在非遺表演和民俗體驗的歡樂中。當晚 9 時 40 分許,第一批結束游玩的游客返回景區(qū)斜對面的四號停車場,準備駕車返程時,眼前的一幕讓他們瞬間怒火中燒 —— 愛車的輪胎全部癟了下去,湊近一看,每個輪胎的側面都有一個精準的穿刺傷口,“一看就是用尖銳工具扎的,側面破了根本沒法補,只能換新胎!” 一位車主氣憤地說。
很快,越來越多車主發(fā)現(xiàn)自己的車胎被扎,現(xiàn)場一片嘩然。短短半小時內,就有 21 位車主報案,受損車輛集中停放在四號停車場的邊緣區(qū)域,每輛車至少被扎 1 個輪胎,部分車輛甚至左右輪同時受損。“我們是專門沖著司徒小鎮(zhèn)來的,玩得挺開心,結果遇到這種糟心事,回程要跑高速,車胎壞了太危險了!” 一位來自河南的游客無奈地說,當晚他們報警后,折騰到深夜 12 點才回到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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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了解,四號停車場是景區(qū)為應對元旦客流高峰,在景區(qū)斜對面劃定的臨時免費停車場,雖未正式收歸景區(qū)管理,但景區(qū)設置了明顯的 “四號停車場” 標識,引導游客停放。事件發(fā)生后,司徒村黨支部書記周小明第一時間發(fā)聲,怒斥作案者 “把晉城市的名譽都敗壞了”,并當即承諾:“所有游客的修車費用由景區(qū)全額承擔,額外再給每位車主賠償 1000 元損失,絕不讓游客受委屈!” 同時,景區(qū)懸賞 2 萬元征集線索,號召停車場內 300 多輛車的車主提供監(jiān)控視頻,助力警方破案。
景區(qū)的硬核兜底態(tài)度贏得了游客和網友的一致點贊。1 月 4 日,在車主提供相關憑證后,景區(qū)陸續(xù)完成賠付,不僅報銷了全部補胎、換胎費用(單輛車最高賠付 1100 元),還按承諾支付了 1000 元補償金,周小明更是在社交平臺公開了轉賬記錄,接受公眾監(jiān)督。截至 4 日晚,21 位受損車主已全部拿到賠償,景區(qū)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停車場是臨時的,但游客是沖我們景區(qū)來的,我們就得負責到底。”
與此同時,晉城城區(qū)公安分局迅速介入調查,通過調取周邊監(jiān)控、排查可疑人員,僅用 9 小時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1 月 4 日,警方發(fā)布通報,嫌疑人已被抓獲歸案。視頻中,該中年男子在民警的押解下指認現(xiàn)場,從停車場旁一處花盆的泥土中,挖出了作案工具 —— 一把 15 厘米長的尖銳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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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審訊,男子起初辯稱 “喝了酒,記不清扎了多少輛車”,只承認大概扎了 “八九個、十來個”。但在證據(jù)面前,他最終坦白了真實動機:看著元旦假期司徒小鎮(zhèn)游客爆滿、生意火爆,自己心里產生了嫉妒情緒,純粹是 “見不得別人好”,才酒后作案報復社會,選擇游客車輛下手,就是想讓大家 “玩得不開心”。目前,該男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此事曝光后,迅速引發(fā)全網熱議,網友們一邊痛斥嫌疑人的惡劣行為,一邊為景區(qū)的擔當和警方的神速破案點贊:
有的網友怒批嫌疑人喪心病狂:“太缺德了!自己過得不好就報復社會,游客招你惹你了?用錐子扎車胎,不僅毀了別人的假期,還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必須重判!”“嫉妒景區(qū)火爆就扎車,這種畸形心理太可怕了,簡直是馬路殺手,必須讓他付出法律代價!”
有的網友為景區(qū)點贊:“晉城景區(qū)這波操作太圈粉了!不推諉、不甩鍋,主動承擔責任,既保護了游客權益,又守住了城市口碑,值得所有景區(qū)學習!”“本來游客是受害者,景區(qū)的及時賠付和積極態(tài)度,反而讓大家對晉城更有好感了,這才是文旅該有的樣子!”
有的網友關注法律后果:“別以為扎車胎只是小事,這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了!根據(jù)《刑法》第 293 條,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最高可判 5 年有期徒刑,還要全額賠償損失,真是一時沖動毀終身!”“尋釁滋事和故意毀壞財物不一樣,他是為了發(fā)泄情緒、報復社會,擾亂了公共秩序,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還有網友呼吁加強景區(qū)周邊管理:“臨時停車場也要加強管控,安裝監(jiān)控、增加巡邏,不能讓‘管理真空’成為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機!”“景區(qū)的擔當值得點贊,但后續(xù)也該完善臨時停車場的管理,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在我看來,這起事件中,嫌疑人的行為既荒唐又惡劣。僅僅因為嫉妒景區(qū)火爆,就手持錐子扎毀游客車胎,不僅侵犯了他人財產權,更嚴重威脅到公共安全,其行為已超出 “破壞財物” 的范疇,構成尋釁滋事罪,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而景區(qū)的處理方式則盡顯擔當,面對 “非自有管理” 的停車場糾紛,沒有選擇推諉扯皮,而是主動兜底賠付,既安撫了游客情緒,又挽回了城市文旅形象,用實際行動詮釋了 “游客至上” 的服務理念。
同時,這起事件也給所有景區(qū)敲響了警鐘:文旅口碑的建立非一日之功,而摧毀信任只需一次疏忽。臨時停車場、景區(qū)周邊道路等 “延伸服務區(qū)域” 的管理,同樣是游客體驗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能因 “未收費”“非自有” 就放松管控。只有將服務延伸到每一個細節(jié),才能真正讓游客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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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律的嚴懲也再次警示世人:情緒失控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借口,報復社會的行為終將付出沉重代價。無論是尋釁滋事罪的刑事處罰,還是全額民事賠償,都將讓肇事者為自己的沖動買單。希望這起事件能起到警示作用,讓更多人敬畏法律、克制情緒,共同守護公共秩序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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