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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新規解讀
守護歷史瑰寶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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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新修訂《文物保護法》正式實施,為文物安全構筑法律防線。本文重點解讀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新規,助力文保工作邁上新臺階。
[新修訂《文物保護法》實施助推文物保護新實踐 ]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已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聚焦《文物保護法》修訂,"寧江區文物所"將分期解讀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負責人答記者問的核心要點,深度解析修法精髓,助力文物保護法規在寧江地區的落地實踐,攜手守護本地文化根脈,讓歷史遺產在新時代綻放璀璨光彩,以法治力量筑牢文物保護防線,推動寧江文物事業與法治建設同頻共振、共譜新篇。
探微可移珍品,恪守保護法典------新文物法視角下的流動文明
可移動文物保護重點要點:
1. 認定與管理:明確可移動文物分級標準,建立收藏單位檔案管理制度,及時記錄文物來源與變動。
2. 所有權規范:國有文物禁止買賣,私人合法收藏可依法流通,禁止非法侵占、損毀館藏文物。
3. 征集收藏要求:博物館等單位征集文物需遵循法定程序,禁止以盜竊、哄搶等非法方式獲取。
4. 保護措施:收藏單位需具備防火、防盜、防損毀等安全設施,珍貴文物需單獨存放、重點保護。
5. 出境管理:珍貴文物一般不得出境,出境展覽需經國務院文物部門審批,嚴控文物非法外流。
6. 修復與研究:文物修復需由專業機構和人員進行,修復過程需記錄存檔,鼓勵開展科學研究。
7. 借用與交換: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間可依法借用、交換文物,需簽訂協議并報主管部門備案。
8. 法律責任:非法買賣、走私、破壞可移動文物將承擔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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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來源于“寧江文物”,侵刪)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文物平安立場
文物平安投稿:wenwuping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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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社會參與,人人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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