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著滿載生豬的貨車緩緩駛離養豬場,承辦法官長舒一口氣。近日,平江縣人民法院運用“以豬抵債”執行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勞務工資拖欠案件。既保障了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又為經營困難的被執行人卸下債務包袱,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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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時間回溯至2020年,李某開辦養豬場期間,因豬舍安裝鐵皮棚需要,雇請劉某為其提供制作及安裝服務。工程完工后,雙方完成驗收結算,但李某未能足額支付相關款項。經劉某多次催要,截至2025年初,仍有6.2萬余元欠款未結清。無奈之下,劉某將李某訴至平江法院,雙方經調解達成分期還款協議,后因李某未按期履約,劉某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執行
執行立案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啟動財產查控程序,全面核查李某名下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信息,卻發現其無足額可供執行財產,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這可是我辛辛苦苦掙的血汗錢,家里全靠這筆錢周轉,要是拿不回來可怎么辦?”申請人劉某找到承辦法官,言語間滿是焦急。
承辦法官進一步調查后發現,李某并非惡意逃債。面對詢問,他滿臉愧疚地說:“法官,我真不是不想還錢,這幾年養豬行情低迷,出欄生豬銷路不暢,實在無力還款,我心里也急得團團轉。”與此同時,法官了解到,李某養豬場尚存一批成豬,這是其目前最主要的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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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亟待兌現的勞務工資,關系到申請執行人的生活保障;一邊是經營困難的被執行人,簡單處置其養殖產業可能會讓其徹底喪失還款能力。承辦法官充分聽取雙方訴求,反復研判案情后,提出“以豬抵債”的方案。隨后,法官多次組織雙方協商溝通,引導二人換位思考、相互體諒。經過耐心釋法明理,劉某體諒到李某返鄉發展養殖業的不易,加之臨近年關豬肉需求旺盛,最終同意該方案,雙方簽訂和解協議。
協議達成當日,承辦法官立即組織雙方前往養豬場,現場監督生豬過磅、清點工作。經過數小時的忙碌,抵債生豬順利過磅完畢并交付給劉某,在法官的見證下,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這起僵持已久的勞務工資糾紛就此圓滿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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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以豬抵債”案件的順利執結,是平江法院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生動實踐。近年來,該院針對涉民生、涉中小微經營主體的執行案件,積極轉變執行思路,摒棄“一執了之”的簡單模式,靈活運用以物抵債、分期履行等多元化執行措施,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降低執行措施對被執行人生產生活的影響,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讓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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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鐘聲濤 彭晶晶
編輯:彭晶晶
初審:胡艷蘭
復審:林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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