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男子經媒人介紹相親認識女友,見面僅3天便支付2萬元彩禮和4000元介紹費,同居10天后同游長江時,差點被她推進江中命喪長江,才發現女友是智障!
重慶男子李先生雖然已經34歲了,因自己條件不好,沒姑娘愿嫁,至今仍是光棍一條。
2023年10月,李先生在媒人王某的撮合下,和26歲的陳小姐相親見面了。
相親時陳小姐在母親和王某的陪同下現身,長得令人眼前一亮。她話不多,多數時候由母親代為回應,王某則在一旁不斷撮合,強調兩人“年齡相配、家境相當,人又漂亮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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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當時雖覺得陳小姐話少,但并未多想,只當是姑娘靦腆害羞、性格內向。看著比他年輕8歲,又長得俊俏的陳小姐,李先生相當滿意,甚至有些激動。
三天后,李先生就火急火燎地給陳家送去了2萬元彩禮,還給了媒人王某4000元介紹費,雙方口頭約定確立戀愛關系,陳小姐隨即搬入李先生家中開始了同居生活,甜蜜得如蜜里調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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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初期,陳小姐能做簡單的家務,而且說話很少,反應略顯遲鈍。李先生以為是兩人還不熟悉,并未深究。
轉折發生在同居的第十天,李先生帶陳小姐乘船游覽長江,途中兩人因瑣事發生爭執,讓李先生始料未及的是,陳小姐突然情緒失控,打了他一耳光,還一把搶過他的眼鏡和手機,徑直扔進了湍急的江水中。更可怕的是,女友還把李先生往船邊推,想把他推進長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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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既被打懵又被嚇壞了,他見陳小姐面目扭曲,眼神呆滯,不由大驚:她是不是精神有問題,現在突然發作了?!
想來想去,覺得自己的猜測是對的,不能讓自己的一輩子給她毀了。第二天,李先生忙不迭地把陳小姐送回娘家。
陳小姐父母看瞞不住了,說了實話,“女兒小時候發過燒,腦子可能有點慢”。
心存疑慮的李先生又托親戚向陳家周邊鄰居打聽,最終得知了一個讓他震驚的事實:陳小姐患有智力二級殘疾,屬于重度智力障礙,生活雖能部分自理,但情緒控制能力極差,其殘疾證早在2018年就已辦理。
這讓李先生既震驚又氣憤,感覺自己是徹頭徹尾被騙了。花了錢,落得這么個結果,這口氣咽不下,于是他決定走法律途徑。
李先生起訴女方要求全額返還2.4萬元彩禮及介紹費。庭審中,陳家辯稱,李先生與女兒已實際同居,彩禮部分已經用于為女兒購置衣物和生活用品,且智力殘疾并非“不能結婚的疾病”,不同意全額返還。
法院考慮到雙方已同居10天、彩禮有部分實際消耗,判決返還1萬元彩禮。判決后很快執行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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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先生覺得,這事媒人王某責任重大,那四千塊“介紹費”也不能就這么算了。于是,他轉頭又以“欺詐”為由把媒人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全額退回那四千塊介紹費。
2025年12月,法院審理認為,王某作為無職業介紹資質的個人,收取高額費用卻未如實告知女方智力殘疾這一關鍵信息,違背了公平原則和公序良俗,判令其返還2000元介紹費。
一場匆忙的相親,一筆迫不及待支付的彩禮和媒人費,短短十天的同居,以長江游輪上的驚魂告終,最后演化成兩場官司。李先生在短短的13天時間里損失了1.2萬元和難于彌補的精神損傷,不禁令人唏噓。
其實,這件事從頭到尾都透著草率與信息的不對等。它給所有急于走進婚姻的人提了個醒:終身大事,急不得,更需要睜大眼睛,多了解,多觀察。也給那些熱心“牽線”的中間人立了個規矩:這份“熱心”可以收費,但更得負責任,隱瞞和欺騙,遲早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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