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凈化道路交通秩序環境,鹽城交警持續開展“固安”行動,聚焦貨車超載超限違法行為,嚴查嚴處不松懈。近日,鹽城交警在夜間執法行動中,接連查獲兩輛嚴重超載的大貨車,及時消除了道路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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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23時許,鹽城高速四大隊交警在蔡橋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其間,一輛行駛緩慢的大貨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只見該車輪胎被壓得胎壓不足,車身因裝載貨物過多而略顯傾斜,存在明顯超載嫌疑。經稱重檢測,這輛核載40噸的大貨車,總重量竟高達97.55噸,超載57.55噸,超載率達143%,屬于嚴重超限超載運輸。
面對交警的詢問,駕駛人王某坦言,貨物由老板負責裝載,自己明知車輛超載,卻抱著夜間執法寬松的僥幸心理冒險上路,沒想到剛到收費站就被查獲。民警對王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其超載行為的嚴重危害。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交警對王某貨運機動車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100%以上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并責令其聯系轉運車輛,將超重貨物全部駁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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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同一時段,鹽城市建湖縣交警在鹽阜快速路也查獲了一輛涉嫌超載的大貨車。經檢測,該車實載64.65噸,遠超核定載質量,超載比例在30%以上未達50%。駕駛人許某表示,自己心存僥幸,為了節省運輸成本鋌而走險,沒想到剛出發就被交警當場攔下。隨后,民警對許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同時責令其駁載超重貨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交警部門提醒,大貨車因車身龐大,本身就存在慣性大、剎停距離長、內輪差大等特點,超限超載行駛時,安全風險更是成倍增加:其一,超載會讓輪胎長期超負荷運行,胎內氣壓和溫度居高不下,極易引發爆胎事故;其二,車輛總質量增大,慣性隨之增加,制動距離大幅延長,緊急情況下難以剎停,易引發追尾、碰撞等交通事故;其三,貨物超出承載范圍,若固定不牢,行駛中極易遺灑飄散,影響后方車輛正常通行,進而誘發交通事故。
下一步,鹽城交警將持續加大對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常態化開展夜查行動,全力守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周珉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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