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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南都N視頻記者從茂名信宜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獲悉,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相關規定,經信宜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審議,擬對張海云、謝強山、俞宗榮、甘智南、林棟、梁恒、王彪、陳壽邦8人及時伸出援手救助他人的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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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云托舉起落水兒童。
據公示,2025年6月22日18時許,信宜男子張海云和他人結伴到信宜市錢排鎮雙合村游玩。在途經錢排鎮雙合二橋時,張海云發現一名兒童在河水中掙扎,遂立即跑到河岸邊的平臺處跳入河中,將該名兒童救起,并在岸上市民的幫助下將該名兒童拉上岸。事后,張海云未留姓名便離開現場。
公示中另一則見義勇為事跡顯示,2025年10月15日10時許,謝強山駕駛車輛沿S369省道思賀鎮玉樹坑口往八排方向行駛時,發現一名老人趴在馬路上。謝強山立即下車查看,發現該名老人臉部、手部都有血跡,腿還在不停地抽搐。此時開車路過的俞宗榮見狀,也停下車詢問情況。由于當時天氣炎熱且老人趴在馬路中間,十分危險,謝強山和俞宗榮決定將該老人抬至路邊陰涼處,隨后通知思賀鎮衛生院以及村委工作人員幫忙聯系家屬。
公示還顯示,2025年11月6日7時許,一名青年因情緒低落且飲酒后狀態不清醒,行至信宜市人民醫院對出的錦江河邊棧道時不慎跌入河中,僅能依靠雙手抓住岸邊護欄支撐。市民發現該名青年時,其已體力不支,雙手正在緩慢下滑,情況十分危急。
路經此處的甘智南聽到呼救聲后趕到現場,迅速抓住該名青年的雙手,但由于欄桿附近缺乏可供攀爬的上岸出口,甘智南只能暫時拉住該名青年,無法將其拉上岸。
此時,正在河道中清理垃圾的打撈船工人林棟、梁恒、陳壽邦、王彪也發現了該情況,遂立即駕駛船只駛向落水青年位置協同救援。在甘智南等人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將該名青年拉上船并安全送回岸上。甘智南等人還一直守護該名青年直至120急救人員抵達現場才放心離開。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敖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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