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預告主持《鏡電視》政論節目,播出前一刻喊卡。扁直指臺行政部門負責人卓榮泰下令封殺,否則就以違反保外就醫規定,“抓阿扁回籠”。卓如果沒有賴清德點頭,不可能親自動手;這一禁,不只宣告“扁賴關系”生變,司法再度被當作政治祭品。
試探底線 牽動蔡賴關系
民進黨從在野轉而執政的歷程中,扁具有特殊的地位,既是本土執政象征,也是長期未解的政治難題。賴上任后,既不能否定扁的歷史角色,又難以承受其持續發言對選舉與權力布局的沖擊,禁播令也牽動了賴與小英、阿扁間的微妙關系。
對賴而言,2028年蟬聯大位不容黨內有任何雜音,當小英重組讀書會、辦政策論壇,頻頻指點江山,賴如鯁在喉之際,阿扁就在電臺越洋專訪因“蔡英文論文案”滯留美國并被通緝的媒體人彭文正,猛戳小英博士論文真偽痛點。
阿扁賣力演出,質疑“蔡英文博士論文見不得人啦!”甚至喊話彭文正應闖關回臺灣,承諾若彭回臺受審,他愿意出庭作證,就算因此被抓回去關也沒關系。阿扁在這個時機點棒打小英,明眼人都看得出來,背后隱約有賴的影子,意在提醒小英當有所節制。精于政治算計的阿扁,當然不會平白自告奮勇當馬前卒,即使他已是全臺最活躍的保外就醫受刑人,出書、主持電臺、接受專訪樣樣來,但阿扁不甘寂寞,更希望能出境四處演講,這又卡在他貪污官司尚未解套。
蔡英文執政8年,掌握過半席次,對扁特赦案采模糊處理策略,而以往全力挺扁特赦的賴清德,當選后再也不碰觸這敏感話題,阿扁內心自是五味雜陳。于是近期在他的廣播節目中,公開支持陳亭妃參選臺南市長、邱議瑩布局高雄市長,“逆風表態”挑戰賴的選戰布局。
阿扁頻頻利用媒體發言,目的就是在民進黨初選尚未定錨前,透過傳播力量影響派系平衡。如今阿扁進一步試探底線,想藉由主持電視政論節目擴大影響力,表面上心系政事、臧否時局,暗地里叫板賴清德,展現其政治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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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新節目喊停,與賴卓關系生變。(臺媒)
賴當然不容許扁持續叫陣,于是示意卓下禁播令,明顯動用司法及行政手段示警降溫,此舉已違背法治原則,引發政治是否已直接介入司法執行的質疑,也讓司法再次淪為選舉工具,對制度的傷害遠大于賴、扁間的政治得失。
因為真正的核心問題,并不在于阿扁網絡電視直播本身,而在于臺法務部門的角色錯位。依法,受刑人保外就醫的管理與界線,應由法務部門依相關法規處理,而非行政部門負責人直接介入。如果卓可以下命左右個案,法務部門不僅被架空,更形同放棄司法行政的基本責任。
毫無約束 放任政治玩弄
法務部門過去為處理扁案,自行訂出所謂“五不原則”,包括不上臺、不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媒體專訪、不為特定候選人站臺。這些原則既非法律,也非判決,卻長期被當作執法依據,本身就已違背法治基本原則。更離譜的是,“五不原則”從未被一體適用。阿扁多年來視“五不原則”為無物,也未見法務部門矯正署懲處,法務部門自然是聽命于執政者,自己哪敢有主見?這正是臺灣司法最大的笑話。法務部門若真認為“五不原則”具有約束力,理應依法說清楚其法律基礎與適用標準,并徹底執行,而非放任扁案漂浮在政治操作的灰色地帶。
此次禁播事件中,NCC的角色同樣令人惱怒。NCC在政治壓力下,從來就是俯首稱臣,對于是否準許媒體播出阿扁節目,NCC選擇以“尚未成案”、“不予評論”回避。當政策取決于政治風向而非法規,NCC存在價值早已蕩然無存。
綜觀法律實務,扁案早已陷入制度困局。部分貪污案已定讞,部分案件停審中,又涉及時效消滅難以再審,特赦在法理、政治與社會現實上皆缺乏正當性。然而,當政治力量不斷介入,法務部門又不愿承擔制度責任,司法貞操自然就任由政治玩弄。
阿扁禁播風暴,法務部門與NCC的集體失能,坐實司法尊嚴在一次次政治操作中消耗殆盡。扁案不該再被政治消費,是制度化處理的時候了,清楚界定保外就醫的法律邊界。若再不解決阿扁竟日趴趴走的紛擾,臺灣付出的代價,將是整個法治體系的陪葬。
來源:臺灣《中國時報》,本文由“郭茂辰海峽傳真”公眾號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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