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自己2025年6月3日已經通過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承諾補交社保,結果廠里(鹽城立**紡織用品有限公司)至今直拖著不補交社保。找城南社保中心也無果,還稱工廠不好說話。社保補繳問題卻遲遲得不到解決,陷入了求助無門的困境。
具體情況
![]()
![]()
![]()
網友來稿
我是2013年2月份入職的,然后一直做到2022年1月份。2013年至2018年他沒有跟我交保險,2018年10月、11月到2022年1月份,他給我交了3年4個月的保險。當時我在廠里在職的時候我就跟他說交保險,結果一直拖著。2022年1月份的時候我離職了,2025年6月通過勞動仲裁,確認了勞動關系,開始通過就是協商,他說給我交社保,結果他一直拖著不交。
我也找過那個城南社保中心,城南社保中心,他說他只有監督權,沒有執法權,也一直一直拖到現在都一年下來了,單位又不配合。我找城南社保中心的時候,城南社保中心人說那個單位不好說話,一直給我拖著。
![]()
![]()
![]()
社保補繳的法律路徑本應清晰,可在此事中,該工廠的行為卻令人費解。調解筆錄中提到:該工廠認可2013年2月至2022年1月期間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仲裁請求。勞動仲裁裁決已明確勞動關系,補繳社保是其不可推卸的法定義務,既承諾補繳又長期拖延,不僅違背誠信原則,更涉嫌違反《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無視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與法律的權威。難道企業一句“拖著”,就能逃避應盡的法律責任?
![]()
![]()
城南社保中心作為社保監管職能部門,以“只有監督權,沒有執法權”為由推諉拖延,還稱“該工廠不好說話,一直給我拖著”,這中回應難以令人信服。根據《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社保經辦機構有權對社保繳納情況進行稽核,對違規行為可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罰。以“單位不好說話”為由放任問題拖延,是否存在履職不力、監管缺位的問題?勞動者尋求官方幫助卻無果…
勞動者維權之路本就艱辛,勞動仲裁的生效裁決不應成為維權終點。鹽城立**紡織用品有限公司應履行法定義務,完成社保補繳;城南社保中心應主動擔當,積極聯動相關執法部門,推動問題解決,而非以“無執法權”敷衍了事。保障勞動者社保權益,需要企業依法履約,更需要職能部門切實履職。為此,希望城南社保中心等相職能部門盡快行動,還勞動者一個公道!
(來源:揚子君市民網等等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