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劉某與李某的買賣合同被法院認定無效后,劉某想知道自己能否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李某返還合同款項?
也迪律師解答
合同被認定無效后,當事人能否以給付不當得利追回款項,核心在于認定給付行為與對方獲利的因果鏈條關系,司法審判中舉證責任還會聚焦在合同主體變更等核心事實之上,劉某與李某的糾紛也適用該裁判邏輯。首先,給付不當得利的成立需滿足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致他人損失” 的前提,案涉買賣合同被認定無效后,李某取得合同款項的合法依據隨之喪失,這滿足了給付不當得利的基礎構成要件,但關鍵仍需證明劉某的款項給付與李某的獲利存在直接因果關聯,即李某的獲利是因劉某的給付行為產生,而非其他獨立事由。其次,從舉證責任分配來看,劉某需舉證證明自身存在實際給付行為、李某確已獲得款項利益及二者的因果關系;若案件涉及合同主體變更,比如第三方代為履行、合同主體混同,劉某還需就變更事實及該變更與款項給付的關聯性舉證;若李某主張未實際獲利或存在合法抗辯事由,也需提供相應證據。綜上,劉某有權主張給付不當得利追回款項,但需完成因果關系的舉證,尤其是合同主體變更等關鍵事實的舉證,是訴訟請求獲得法院支持的核心。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