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充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充市房地產管理局
南發改收費規[2026]1號
關于進一步規范市轄三區住房前期物業服務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管理促進物業服務
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順慶區,高坪區,嘉陵區發展改革局,市房管局順慶,高坪,嘉陵辦事處,市轄三區各物業服務人,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省實施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市市轄三區住房前期物業服務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秩序,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服務質價相符和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于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1864號)《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定價目錄(2021年版)〉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1]23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順慶區,高坪區,嘉陵區住房前期物業服務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含車位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
二,收費標準
(一)住房前期物業服務費。按照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實行分級定價,計費單位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同一物業服務區域內同一物業類型,同一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執行同一價格標準。
市轄三區住房前期物業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單位:元/m2月
物業服務等級 有電梯 無電梯
一級 1.62-1.96 0.94-1.38
二級 1.28-1.61 0.61-0.93
三級 0.88-1.27 0.39-0.60
1。物業服務等級未達三級的,收費標準在三級最低價基礎上下浮。
2。此收費標準不含各種代收費,增值和特約服務收費。
3。電梯指公共電梯。既有住房業主加裝電梯的物業費按無電梯執行,加裝電梯維保,年檢,運行費等費用由業主協商分攤。
4,帶室外庭院,獨立成棟的商品住房和聯排商品住房,收費標準按約定的服務備注等級有電梯住房收費標準上浮不超過50%執行。
5,新建住房確需采用超過一級物業服務等級的,建設單位應在選聘前期物業服
務人前,向市房管局申請核準服務內容。持市房管局核準意見向市發改委申請核定收費標準,并作為該住房前期物業服務公開招標的最高限價。
6,既有住房前期物業服務確需采用超過一級物業服務等級的,由物業服務人與業主協商一致后,向市房管局申請核準服務內容,持市房管局核準意見向市發改委申請核定收費標準。
(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費。按不超過住房前期物業三級服務最高限價執行,下浮不限。
(三)住房前期和保障性住房自有產權車位物業服務費。按車位個數計收,收費標準為不超過50元/車位月,子母車位不超過70元/車位月。
三,規范收費行為
(一)嚴格執行政府指導價。住房前期物業服務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具體收費標準,不得超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等級對應的政府指導價標準。新建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單位尚未選聘物業服務人的,以及住房前期物業服務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現行收費標準高于本通知政府指導價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二)嚴禁超范圍收費。物業服務人不得向業主收取公示收費項目以外的費用;代專業經營單位收取相關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接受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增值,特約服務的,服務收費由雙方約定;裝修期間,不得收取出入證工本費,電梯使用費,裝修保證金(押金,履約保證金)等其他費用;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等損害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合法權益的方式催交物業服務費。
(三)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人應當在房屋銷售場所或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及收費地點公示物業服務人名稱,服務等級,服務內容及標準,所有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保障物業買受人,使用人 知情權,接受業主及相關部門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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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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